網路普及、社群網站崛起
當個人生活成為巨細靡遺、刪除不掉的數位紀錄時
我們更應記得:
忘記不必記憶或不該記憶的事
是一項美德,並將得到新的數位自由
麥爾荀伯格的《大數據》系列作品之三
★ 媒體生態協會「麥克魯漢媒體生態最佳書獎」
★ 美國政治學會「普萊斯獎」(科學、技術與環境政治領域)
★博客來社會科學週暢銷榜 | TOP | 13 |
2015/7/26~8/1 |
《大數據:隱私篇》是麥爾荀伯格的《大數據》系列作品。
大數據權威麥爾荀伯格從幾樁「網路上不經意的留言,卻變成人生污點」的案例,
談起隱私權,並衍生出一個疑問:
巨細靡遺的數位紀錄和記憶,真的是好事嗎?
為了解答這個疑問,麥爾荀伯格回顧了人類的紀錄簡史,
從大腦(內部記憶)、以迄於倚重數位科技(外部記憶)的歷程,
結果就是:世界追求的就是「記得」,「遺忘」成了被遺忘的選項。
這種「完美的記憶」會引發寒蟬效應,改變我們的言談舉止。
如果我們都得擔心,關於自己的資訊可能活得比自己更久,
我們還敢不敢談八卦、聊經驗、批評政治?還是會開始自我審查?
難道我們只要在網路上公開資訊,就活該從此失去對這些資訊的控制權?
難道我們不能決定網路應該在何時「遺忘」這些資訊?
難道我們真想要一個「因為再也沒有遺忘、也就再也沒有寬恕」的未來?
在大數據時代,我們更應該記得:
如何忘記一些不必記憶或不該記憶的事,是一項美德。
牛津大學網路研究所教授,並擔任微軟、世界經濟論壇等大公司和組織的顧問,是大數據(巨量資料)領域公認的權威,寫過上百篇專論、以及九本書,其中《大數據:隱私篇》一書獲得2010年 Marshall McLuhan 傑出著作獎、以及 Don K. Price 科技政策最佳書獎。
臺灣師範大學翻譯研究所博士。喜好電影、音樂、閱讀、閒晃,覺得把話講清楚比什麼都重要。
譯有《人類大歷史》、《人類大命運》、《21世紀的21堂課》、《大數據》、《大數據:教育篇》、《大數據:隱私篇》、《大數據資本主義》、《大科學》等書。
誌謝
第1章 無法從記憶抹去的「醉海盜」
第2章 歷史上,我們一直追求「記得」
第3章 為何我們不再遺忘?
第4章 權力和時間:拉大資訊貧富差距
第5章 六種對策:個人的、法律的、科技的
第6章 重新遺忘:運用「到期日」機制
第7章 數位時代,「刪去」是必要的美德
平裝版 後記
參考資料
延伸閱讀
無法從記憶抹去的「醉海盜」
「過去就像是刺青,紋進了我們數位的皮膚裡。」
史黛西.史奈德(Stacy Snyder)一直想當老師。2006年春天,這位二十五歲的單親媽媽完成所有課業,正期待大好前程,但夢想卻乍然而止。大學裡的行政高層把她找去,告訴她,雖然修完了所有學分、通過了所有考試、也完成了教學實習(很多科目還名列前茅),但她當不成老師了,原因是行為有違教師專業,無法取得教師證書。
行為有違專業?這裡所謂的證據就是一張網路照片,她在照片裡戴著海盜的帽子,正用塑膠杯喝著什麼東西。照片出自史黛西自己的MySpace網頁,標注了「喝醉的海盜」。原本只是朋友間的玩笑罷了,但是在史黛西實習的學校裡,有個熱心過頭的老師,覺得這張網路相片可能讓學生看到竟有老師喝酒,有違教師專業,所以一狀告上大學。史黛西想把這張照片撤下來,但傷害已然造成。她的網頁已經由搜尋引擎分類歸檔,照片也由網路爬蟲(crawler)建檔存查。史黛西想忘掉這些事,但網際網路可記得一清二楚。
史黛西後來將大學告上法院,但最後敗訴。史黛西主張:對於一位未來的教師而言,將這張照片上網並不構成「行為有違教師專業」。畢竟照片裡看不出來塑膠杯的內容物,而且就算看得出來是酒類,史黛西這位兩個孩子的單親媽媽,也早就滿了能在私人聚會上飲酒的年紀。然而,這裡我們要討論的重點,其實不在於大學是否有權決定不頒發教師證(或者這項決定是否愚蠢),而在於另一件更重要的事情:關於「遺忘」的重要性。
「遺忘」原本是常態
有史以來,「遺忘」就是常態、而「記得」才是例外。但有了數位科技、全球網路之後,這項平衡隨之動搖。在現代普及的資訊科技協助下,「遺忘」成了例外,「記得」反而成為常態。《大數據:隱私篇》這本書要談的,就是這件事情發生的原因和方式、對我們個人和社會的可能影響,以及如果真有影響的話,我們可以做些什麼。
某些人可能覺得史黛西不過就是一件特殊個案,但事實並非如此。在數位科技和網路開始之後,早已出現無數類似案例,有些只是讓人覺得丟臉,但也有些鬧到對簿公堂,像是有位律師希望能從網路上撤下自己超過十年前發表在某份學生報紙上的文章,卻是徒勞無功,而另一位英國女士只是在臉書上提到自己的工作「有夠無聊」,就丟了工作。
在2008年,全球像史黛西一樣有MySpace個人頁面的已經足足有一億一千萬人。而且,正在風起雲湧的還不只有MySpace。臉書繼MySpace之後,使用者人數已經從2009年的一億七千五百萬人,成長到2014年超過十億人。
這些數字反映出的正是大勢所趨。網際網路最初的波瀾,是以網路泡沫破滅終結,當時的重點就只是透過全球網路來取得資訊、與他人互動(有人稱為Web 1.0)。到了2001年,網路使用者開始意識到,網際網路除了可以用來取得資訊,也能夠用來製作資訊、與同儕分享(通常稱為Web 2.0),而年輕人又特別能夠接受這些Web 2.0的功能。到了2007年底,美國趨勢研究機構「皮尤研究中心」(Pew Research)發現,有三分之二的青少年曾經「參與一項以上的網路內容創建活動」,其中,女孩創建及分享的比例又更高。
在普通的一天,臉書「每秒」都會收到全球用戶高達數千萬筆的資料請求。帕爾弗雷(John Palfrey)和加瑟(Urs Gasser)兩位教授都曾指出,不管是臉書發文、個人日記和評論(常常是部落格形式)、照片、友誼關係(例如「連結」或是「朋友」)、內容偏好、身分辨識(包括網路上的照片或「標籤」)、地理位置(透過「位置標記」或是像Dopplr之類的網站),甚至只是簡短的文字近況更新(例如推特),都已經成為全球青少年文化根深柢固的一部分。這些年輕人逐漸長大,這樣的成年人就愈來愈多,史黛西的案例將會成為經典案例,而且不僅代表整個世代,還代表整個社會。
慘遭「數位記憶」毒手
Web 2.0助長了這種發展,但傳統出版活動搭配網際網路之後,結果也是驚人的類似。以住在溫哥華,年近七十的加拿大心理治療師費德瑪(Andrew Feldmar)為例。2006年,他打算跨過美加邊境,去西雅圖的塔科馬國際機場接一位朋友。他這樣進出美加邊境早已超過百次,但這次邊防員決定要在網路上搜尋一下「Feldmar」這個姓氏,結果跳出他在2001年一份跨學門期刊上的文章,講到他曾在1960年代服過LSD迷幻藥。這下,費德瑪足足被留置了四個小時、採了他的指紋,還簽了一份文件承認自己曾在快四十年前吸毒,接著就被禁止入境美國。
費德瑪是聲譽卓著的專業人士,過去沒有任何前科。他知道自己在1960年代服用LSD是違法行為,但表示自己早在1974年便已戒毒,距離邊防員攔下他,都已經是三十多年前的事。對費德瑪來說,這段人生早就成了過去,他以為社會早已遺忘了這些犯罪行為,而且這也與他現在這個人毫無關係。然而由於數位科技,這個社會已經不再遺忘,取而代之的是完美的記憶能力。
有些人會說,史黛西的問題是她自找的。她自己把照片貼上網頁,還加了個曖昧的標題,或許沒意識到整個世界都能看到她的網頁,而且就算她自己刪掉照片,這張照片還是會在網路檔案庫上繼續長久流傳。畢竟她屬於網路世代,對於自己放上網路的內容,確實應該更有判斷能力。然而,費德瑪的情況就有所不同了,他年近七十,可不是什麼十來歲的網路宅男,很可能從來沒想過自己在某個小眾期刊發表的文章,竟然可以透過全球網路輕易取得。對他來說,突然慘遭數位記憶的毒手,必然是萬分震驚。
然而,就算他們兩人早就想到這些事,難道我們只要在網路上公開資訊,就活該從此失去對這些資訊的控制權?難道我們不該能夠決定網路應何時「忘記」這些資訊?難道我們真會想要一個「因為再也沒有遺忘、也就再也沒有寬恕」的未來?
家長教師聯誼會(PTA)的聯合主席戴維絲(Catherine Davis)就表示:「現在,青少年時期犯下的愚蠢錯誤,很可能影響深遠,一輩子的時間都留在紀錄裡,無法抹去。」如果我們都得擔心,關於自己的資訊甚至可能活得比自己更久,我們還敢不敢談八卦、聊經驗、罵政治?還是會開始自我審查?
這種「完美的記憶」會引發寒蟬效應,改變我們的言談舉止。史黛西和費德瑪都說,早知道他們就不會這麼做了。史黛西說:「要小心自己在網路上發表的內容。」費德瑪也補充道:「我也要警告大家,你在網路上的電子足跡會被用來對付你,那是你刪不掉的。」而且,「不再遺忘」的可能影響,絕不只是玷汙了我們長時間建立和維護的名聲;如果「現在」永遠無法擺脫「過去」的糾纏(不管是不是違法活動),我們的思想和決策怎麼可能不受影響?有了完美的記憶力,會不會讓人再也無法原諒自己、或是原諒他人?
進一步來說,這裡的史黛西和費德瑪都還是自願提供關於自身的資訊;嚴格說來,自願揭露資訊,責任也就得自行承擔。然而,我們常常是在自己毫無所覺的情況下,就已然揭露資訊。
資訊陰影無所不在
德國的艾森納赫市郊,有一間足可容納四千人的超大型夜店MAD,任何顧客入店之前都得出示護照或身分證,讓保全人員將資料輸入資料庫(甚至還有數位大頭照)。接著每位顧客會拿到特製的簽帳卡,用來支付他在MAD的餐廳和各式酒吧的所有餐飲酒水支出,這些交易紀錄都會永久數位保存。根據電視報導,截至2007年底,MAD的資料庫已經有超過一萬三千人、高達數百萬筆的交易紀錄。此外,整間夜店內外共有六十部數位監視器,二十四小時監控錄影,記錄儲存在超過8,000 GB的硬碟裡。另外,所有顧客的即時資訊、交易行為、消費喜好,都會呈現在控制室的大螢幕上,控制室的場景就像是○○七的電影。夜店管理階層還很得意的表示,當地警方只要透過網路,就能全年無休取得MAD硬碟上的顧客資訊。幾乎沒有任何上MAD狂歡的人,會想到自己的一舉一動都會被記錄下來、留存多年,而且還提供給第三方,成為成千上萬不知情顧客的資訊陰影(information shadow)。
另一個更無所不在的例子,就是網路搜尋引擎。谷歌、雅虎、Bing、Ask.com等等搜尋引擎,都會一一抓取網頁資訊、編輯索引,讓我們只要在搜尋框裡打一、兩個字,就能找到網路上的種種資訊。我們都認為,搜尋引擎就是這樣透過全球網路上的網頁,得知大量資訊。這些年來,這樣容易上手而又功能強大的搜尋功能,已經為全球數十億使用者挖出許多資訊寶藏。然而搜尋引擎記得的,可不只是網頁資訊而已。
2007年春天,谷歌承認自己記錄了所有用戶每次搜尋的字詞、以及隨後點擊的搜尋結果條目。當時每個月谷歌會收到將近三百億條搜尋字詞,經過仔細整理,就能與人口統計數據結合。舉例來說,不管過了幾年,谷歌還是可以顯示各種搜尋趨勢,像是告訴我們在2012年秋天,紐約市民搜尋了幾次「Afghanistan」(阿富汗),而舊金山的中產階級去年耶誕季節又最常查些什麼。更重要的是,倚靠巧妙結合cookie、登入資訊、以及IP位址,谷歌甚至能從搜尋結果倒推回特定個人,精確度高得嚇人。
這可不是小事。谷歌會知道我們每個人在什麼時候搜尋了什麼,以及我們覺得哪一條結果最可能有用,所以點了進去。谷歌會知道我們人生中的大事,像是你在2000年結婚之後買了棟房子、2008年有過一場健康危機,去年還剛生了寶寶。此外,谷歌也會知道我們生活中的小事,那些早就忘記的細節、你認為不重要而拋在腦後的瑣事,卻都還是過去的一部分:或許,你曾經想找律師對前老闆提告,曾懷疑自己得了精神病、所以做了點研究,曾經搜尋某本活色生香的小說;或者曾經在還沒與舊愛分手前,就訂了一間隱密的汽車旅館來私會新歡。像這種資訊,我們總是想盡快趕出腦海,但很有可能谷歌可沒忘記。說實在,比起我們記得的自己,谷歌可說知道得更多。
目前,谷歌已經宣布將不再無所不記、無所不忘,各種個人紀錄都會在九個月後加以匿名化。然而,光是將個人搜尋紀錄保存數月,已經能為谷歌提供一座超龐大的資訊寶庫,讓它以自認適當的方法來運用。
此外,等到保存期限到期,谷歌承諾的只是會刪去其中的個人識別資訊,而不是直接刪去關於搜尋查詢本身、或是谷歌所儲存的相關情境資訊。因此在這種情況下,雖然谷歌無法確知我本人在五年前搜尋了什麼、後來又點了哪項搜尋結果,但還是能追蹤到某個相對有限的人口族群(例如是中年、收入與我相仿、住在我這一區),知道有某個這種人,在五年前的4月10日晚上搜尋了什麼。
如果這個族群不大,很有可能我的身分還是呼之欲出。而我們都沒碰過史黛西或費德瑪的遭遇,很少有人會知道谷歌竟然保存了如此精確仔細的搜尋紀錄。
摘自《大數據:隱私篇》第1章
麥爾荀伯格值得讚揚!《大數據:隱私篇》值得閱讀!
這本書令我們覺醒:我們到底創造了什麼樣的永恆,
以及我們忘記了這些無盡的積累,可能預示了什麼意義。
——杜奎德(Paul Duguid),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歷史學家與社會理論學家
麥爾荀伯格運用當代心理學理論的豐富內涵,
探討了資訊科技如何影響我們對於世界和他人的詮釋。
——《自然》期刊
《大數據:隱私篇》針對巨量資料的負面後果,
提出種種層次的探討與應對之道。
這也為文學作品,提供了令人深思的新素材。
——《金融時報》
對於相關問題的討論,你找不到比這本書更有價值的資料了。
——《科學》期刊
針對數位檔案「無法遺忘」的問題,
麥爾荀伯格已擬出有趣的解決方案,這不應該遭到遺忘。
——《新科學家》雜誌
真是一本令人著迷的書。
——《連線》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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