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破壞式創新」理論提出二十年後的現在,《哈佛商業評論》嚴選克里斯汀生11篇相關文章,讓你完全精通、全面了解「破壞式創新」,並熟知如何妥善運用,因應這個多變市場環境的重大挑戰!
本書集結克雷頓.克里斯汀生(Clay Christensen)多年來發表在《哈佛商業評論》的文章,完整收錄他對「破壞式創新」最具開創性的重大見解。
沒有任何企業能忽略「破壞式創新」這個理論,卻往往會忽略或錯誤解讀克里斯汀生基本思維的細微差異。然而,為了抵禦新進崛起的競爭對手,讓自家公司得以永續成長,就必須清楚了解什麼是破壞式創新,以及該怎麼做,更要知道它如何應用在你的公司,甚至是你所在的產業上。
在每一篇由《哈佛商業評論》編輯室嚴選、集結克里斯汀生深具影響力的文章中,藉由他敏銳的立論、清晰的說理,以及可讀性極高的故事,就能讓你對破壞式創新有全面性的了解,並知道如何因應相關的挑戰。
這本文集也收錄了克里斯汀生的最新撰述,在提出破壞式創新理論的二十年後,他重新回頭檢視這套思維的核心,釐清什麼樣的商業模式才是破壞式創新,而什麼並不是。本書涵蓋主題包括:商業模式創新、併購、價值鏈轉變、財務激勵措施、產品研發等。這些文章不僅點亮了破壞式創新的影響力與意涵,也讓我們深刻領略克里斯汀生在管理理論上的廣博思維,以及在商業及生活上的有效應用。
本書涵蓋的主題廣泛,包括:
何謂破壞式創新?
產品應如何進行破壞式創新和研發?
在進行破壞式創新的過程中,必須完成哪些必要的任務?
合併或購併在進行破壞式創新時,可扮演什麼樣的角色?
用什麼財務評估標準,來衡量破壞式創新帶來的利潤?
破壞式創新會帶來何種價值鏈的改變?
個人應如何增進破壞式創新的專業能力?
主要研究技術創新、策略布局,和專研產業競爭的波特 (Michael Porter)、首創平衡計分卡的凱普蘭(Robert S. Kaplan)等並列哈佛商學院名師。
他著有《紐約時報》暢銷書《創新的兩難》(The Innovator’s Dilemma),以及《創新者的解答》(The Innovator’s Solution)。前者除了為他奠定「創新大師」的學術地位,更獲1997年度「全球商業書籍獎」(Global Business Book Award)、「金融時報∕博思管理顧問公司」最佳商業類書籍獎,以及2000年政大科管百大好書。
麥可.歐佛朵夫(Michael Overdorf) 哈佛商學院第一批院長研究員,曾與克里斯汀生教授合作,研究使公司能夠有效辨認和管理劇變性創新的管理程序和決策標準,並撰寫研究報告。他現為Innosight專業服務公司董事長兼執行長。這是他與克里斯汀生共同創立的公司,以協助企業改善管理創新作業的能力。在進入哈佛商學院之前,歐佛朵夫曾在美國鋁業公司工作,擔任作業和產品發展方面的管理職務。
哈佛商學院企管講座教授。
財捷公司(Intuit)共同創辦人兼董事長,公司位於加州。
紐約市廣告研究基金會(Advertising Research Foundation)策略長。
哈佛商學院高級講師。曾擔任飛箭電子(Arrow Electronics)董事長和執行長,已退休。
哈佛商學院高級講師。曾擔任IBM、矽圖(Silicon Graphics)及柯達等公司高階主管。
2000年,與克里斯汀生合設創新與策略顧問公司創見(Innosight),並擔任董事長。
德國思愛普公司(SAP AG)前執行長。
哈佛商學院成長與創新論壇資深研究員。
哈佛廣場伙伴(Harvard Square Partners)常務董事,該諮詢機構位於麻州劍橋,專長為非有機成長與領導評估。
(awaldeck@innosight.com)
創見(Innosight)公司合夥人,公司位於麻州,從事創新與策略諮詢。
德勤顧問服務公司(Deloitte Consulting LLP)董事。
麻省劍橋市國際策略顧問公司Integral經理。
成長與創新論壇(Forum for Growth and Innovation)研究員,也是哈佛商學院的資深研究員。
哈佛商學院助理教授。
導讀 參透「破壞式創新」
第一章 掌握破壞式科技浪潮
Disruptive Technologies: Catching the Wave
第二章 顛覆危機
Meeting the Challenge of Disruptive Change
第三章 導正行銷歧途
Marketing Malpractice: The Cause and the Cure
第四章 誰殺了創新?
Innovation Killers:How Financial Tools Destroy Your Capacity to Do New Things
第五章 商業模式再創新
Reinventing Your Business Model
第六章 併購賽局新教戰守則
The New M&A Playbook
第七章 搶進未來的賺錢寶地
Skate to Where the Money Will Be
第八章 誰怕破壞者!
Surviving Disruption
第九章 什麼才是破壞式創新?
What Is Disruptive Innovation?
第十章 別輕忽管理理論
Why Hard-Nosed Executives Should Care About Management Theory
第十一章 精算人生三題
How Will You Measure Your Life?
引介「破壞式創新」理論二十年之後,該理論創始人與兩位作者撰文,重新檢視它究竟能解釋什麼,以及不能解釋什麼。他們認為,如果經理人不了解破壞理論的精髓,或是未能正確應用它的原則,就可能無法作出正確的決策。
克雷頓.克里斯汀生 Clayton M. Christensen/麥可.雷諾 Michael Raynor/羅立.麥當勞 Rory McDonald
1995年,本刊提出破壞式創新理論,現在,當大家想到以創新帶動成長時,破壞式創新理論已成為一種有效的方法。許多小型新創公司稱讚它為引路明燈,連一些根基穩固的大型組織,包括英特爾(Intel)、南新漢普夏大學(Southern New Hampshire University)、Salesforce.com,也有許多高階主管有同感。
遺憾的是,正由於破壞理論的成功,導致它目前面臨的危機。雖然這個理論普遍流傳,但核心理念廣受誤解,而且基本綱領也常遭誤用。再者,由於初始的論點深入人心,反而讓人忽略過去二十年作過的重大修正。其實,某些批評指稱的理論缺失,都已作過修正了。
還有另一件值得擔心的事是,根據我們的經驗,很多提到「破壞」的人,並未真正讀過與這個議題相關的系列專書或文章。他們常輕率地使用這個名詞,用來支持自己想做的任何事。許多研究人員、作者與顧問,無論碰到某一產業瀕臨危機,或是原本成功的業者遭遇困境時,一律以「破壞式創新」來描述。這類用法實在太過浮濫。
把改變某個產業競爭模式的任何突破,都歸為破壞式創新,會發生問題,因為不同類型的創新,需要不同的策略方向。換句話說,破壞式創新(或防範破壞式挑戰)的成功經驗,並不適用於處在變動市場的每一家公司。如果我們在相關用語上態度草率,或是未將後續研究與經驗的成果納入原始理論中,經理人就可能以錯誤的工具來因應狀況,降低了成功的機會。長久下來,理論的功效就會受到損害。
我們目前正在釐清大家使用這個理論的最新狀況,本文就是其中的部分成果。以下首先探討破壞式創新的基本綱領,並以優步(Uber)為例,檢驗它是否適用。接著,我們會指出理論應用時常見的錯誤、這些錯誤為何發生、為何正確使用理論很重要。此外,也會追蹤我們思想演變中的重要轉折點,並說明透過學到的經驗與知識,讓我們得以更精準地預測哪些事業會成長。
首先,我們來對這個觀念簡略地回顧一下:「破壞」是指資源較少、規模較小的公司,能成功挑戰根深柢固的業者。特別是,由於既有業者聚焦在最挑剔(通常也是利潤最高)的顧客,努力為他們改善產品與服務,以致超越了某些客層的需要,或是忽略了另一些顧客的需求。此時,具破壞力的後起秀,開始成功瞄準這些被忽略的市場區隔,提供更合宜的功能,價格通常也較低,以取得立足點。既有業者忙著在要求更高的客層中追逐更高獲利,往往對此未作積極回應。新加入者接著更上層樓,提供既有業者主流顧客要求的功能,同時仍維持讓自己最初獲得成功的優勢。當主流顧客開始大量採用新進業者的產品,破壞就發生了。
優步是破壞式創新嗎?
以優步來說,這家知名運輸業者以行動應用程式(app)連結要搭車的消費者,以及願意提供服務的駕駛。該公司在2009年成立後,成長速度驚人:目前在六十個國家的數百個城市營運,而且仍在擴展中。它的財務面也極為成功,最近一輪募資顯示,市值已接近五百億美元。而且,還引發大量模仿者,其他新創事業也想仿效它「製造市場」(market-making)的商業模式。優步顯然正在改變美國的計程車業,但它是否正在破壞計程車業?
根據破壞式創新理論,答案是否定的。優步在財務與策略上的成就,並不足以讓該公司具備真正的破壞力;雖然絕大部分的報導都持這種看法。以下是該公司為何不足以稱為破壞式創新的兩個原因。
破壞式創新的立足點,源自低階市場或新市場
破壞式創新能有發展機會,是因為從既有業者忽略的兩類市場起步。「低階立足點」(lowend foothold)的存在,是因為既有業者通常不斷為最有賺頭、也最挑剔的顧客,提供更完善的產品與服務,而不在乎較不要求的顧客。其實,既有業者的產品經常超出這些顧客要求的水準。這就為破壞者開了一扇門,(開始時)聚焦在為這些低階顧客提供「夠好的」產品。
至於「新市場立足點」(new-market foothold),破壞者創造的,是以往不存在的市場。簡單來說,它們找到一種方法,能把「非消費者」變成消費者。例如,在複印技術初期,全錄(Xerox)鎖定大公司,並收取高價,以提供這些客戶需要的高品質。至於負擔不起高價的學校圖書館員、保齡球聯盟操作者,以及其他小客戶,就以複寫紙或油印機代替。到了1970年代末,新挑戰者引進個人化影印機,為個人與小型組織提供負擔得起的解決方案,也創造了一個新市場。雖然一開始並不起眼,但個人化影印機業者逐漸在全錄看重的主流影印機市場上,建立了重要的地位。
根據定義,破壞式創新是由這兩類立足點開始,但優步並不是這樣。我們很難主張,優步發現的是一項低階商機。畢竟,目前計程車業者的服務,並未超越大多數顧客需要,既沒有為數過多、利用太方便,也不是太乾淨。而且,優步主要也不是鎖定非消費者;非消費者是指那些認為現有選項太貴或太不方便,因而寧願搭乘大眾運輸或自行開車的人。優步的發源地在舊金山,那裡有良好的計程車市場,而優步的顧客也大多有叫車習慣。
當你針對廣泛的顧客,需要開發更好、更便宜的解決方案,就會增加總需求,而優步的情形是否如此,相當值得商榷。破壞者一開始訴諸低階或未被滿足的消費者,然後才移往主流市場。但優步的方向恰好相反:它首先在主流市場建立地位,接下來才訴諸以往被忽略的區塊。
直到品質達到主流顧客的水準,破壞式創新才足以吸引他們
破壞理論把破壞式創新與所謂「維持性創新」(sustaining innovation)進行區隔。維持性創新是指讓好產品在現有顧客眼中變得更好,例如,有第五片鋒刃的刮鬍刀、更清晰的電視畫面、更良好的手機收訊。這些改良可能是漸進式的提升,也可能是重大的突破,但都能讓業者銷售更多產品給利潤率最高的顧客。
另一方面,在既有業者的大多數顧客眼中,破壞式創新原本屬於次等產品。一般來說,顧客並不會只因比較便宜,就轉而購買新產品。他們會等,直到品質提升到令人滿意的程度為止。一旦品質提升到令人滿意的程度,他們就會改用新產品,並欣然接受較低的價格;這就是破壞如何推動市場價格下跌的道理。
優步策略中的大多數元素似乎是維持性創新。很少人認為優步的服務比現有計程車差;其實,許多人會說它比較好。叫車只需在智慧型手機上按幾個鍵;付款不必現金,也很方便;乘客事後可對搭車服務評分,有助於確保高品質。再者,優步提供的服務可靠且準時,而且與現有計程車服務相比,價格通常具有競爭力,甚至是更低。既有業者面臨維持性創新的挑戰,常會起而回應,目前許多計程車公司正是如此。它們部署競爭性科技,像是叫車app,也抗議優步某些服務不合法。
為什麼搞清楚很重要
讀者或許還是不了解,用什麼名詞來描述優步,為什麼那麼重要?這家公司的確把計程車業搞得天翻地覆:難道這還不夠「破壞」?沒錯。正確引用這個理論,攸關它的效益能否實現。例如,對蠶食你邊緣業務的小型競爭者,你大可不必理會,除非已形成破壞性軌跡,這時就可能構成潛在的致命威脅。但基本上,這兩種挑戰都不同於競爭者搶食你基本顧客的行為。
就像優步的案例一樣,確認真正的破壞式創新,是相當棘手的。就算決策者相當了解這個理論,在制定策略性決定時,往往也會忘記某些較細微的層面。
克雷頓.克里斯汀生最為人所知的,是他的破壞式創新理論,他在其中警告大型的老牌公司,要提防太過擅長自己最強項的危險。他指出,為了提高利潤率和營收,這類公司往往會開發產品,以滿足他們最高階客戶的需求。儘管這個策略可能非常成功,卻意味著這些公司往往也會忽視要求較低的客戶帶來的商機,而後者最終可能形成遠大於前者的市場。因此,新崛起的企業可能引進較簡單、便宜的產品,因而廣獲採用(就是「破壞式創新」)。透過漸進式創新,該產品愈來愈精良,並移向高檔市場,完成了原公司的破壞行動。
克里斯汀生有關破壞式創新的著作細緻入微,經常受到誤解。並非每個重大的創新科技都是「破壞式」的,但你從記者與技術愛好者濫用這個詞的方式看來,不會知道這一點。並非每家新創企業都會擊敗既有企業。並非每家大公司都會受到破壞。閱讀克里斯汀生發表在《哈佛商業評論》英文版的原作,會對他的理論,以及企業如何因應並克服他描述的威脅,有著比較精確的認識。
其中有許多描述,是來自每篇文章中列舉的研究個案。克里斯汀生思慮周到、擅說故事,他舉企業為例做比喻;既扣人心弦又令人難忘,這些例子讓讀者知道個案的來龍去脈,而能將克里斯汀生的理念運用到各自的產業上。讀過克里斯汀生著作的人,對小鋼鐵廠(破壞者!)的成功,以及迪吉多公司(Digital Equipment Corporation,遭到破壞的業者!)的命運,都很熟悉;讀者知道做了什麼努力,才能創造出最好的奶昔(完成顧客待辦工作的一種產品),為什麼iPod音樂播放器,是真正銷售一飛沖天的MP3播放器(一種創新的商業模式)。在〈精算人生三題〉(How Will You Measure Your Life?)一文中,克里斯汀生回想,他說了一個故事,而說服一位強勢的執行長改變策略,走向低階市場。「如果我蠢到告訴安迪.葛洛夫(Andy Grove)應該如何思考微處理器的業務,後果一定很慘。但我沒有告訴他要考慮什麼,我(告訴他小鋼鐵廠的故事)教他如何思考。」克里斯汀生的文章,對讀者有同樣的啟發作用。
本書收集克里斯汀生在《哈佛商業評論》上發表的最重要、最有影響力的文章。其中,克里斯汀生從許多角度檢視破壞帶來的各種問題。了解這些問題對策略團隊、產品開發單位和組織領導人極為重要。它們包括:
破壞式創新的威脅:為什麼壞事會發生在好公司的核心理論。〈掌握破壞式技術浪潮〉(Disruptive Technologies: Catching the Wave)是全面探討「為什麼會有這個問題」的文章,它警告老牌公司,對利潤率的看似理性的關切,可能帶來災難性後果。它概述了幾個典型的例子,主要是磁碟機,還有蘋果公司和迪吉多公司,來說明大企業應注意的一個模式。
組織結構:〈顛覆危機〉(Meeting the Challenge of disruptive Change)敘述領導人如何建構他們的組織,讓可避開破壞的創新得以產生。此文中,克里斯汀生運用他的架構來分析迪吉多公司,顯示如何使用他的架構,來解釋企業為何聲名狼藉地由盛而衰。
產品創新:〈導正行銷歧途〉(Marketing Malpractice: The Cause and the Cure)一文也探討,為何優秀的經理人很難成功創新,這次聚焦在產品創新本身的紀律,而不是組織與管理的結構。藉著了解客戶對產品的期待(「完成待辦工作」),企業可以開發產品、服務和整個品牌(這些是顧客真正重視的東西)。克里斯汀生使用「奶昔」為例,說明產品開發者應該如何思考其任務。
金融工具擋道:行之有年的財務激勵措施,往往使企業對創新不感興趣。在〈誰殺了創新〉(Innovation Killers: How Financial Tools Destroy Your Capacity to Do New Things)一文中,克里斯汀生和合著者把矛頭指向這類指標:現金流量折現、淨現值、每股盈餘,以及對固定和沉沒成本的態度。他們建議,領導人應該採用考慮到未來價值的其他方式,來評估投資項目的價值。
商業模式創新:產品創新可能是必要的,但若要真正具有破壞力量,產品須透過新商業模式送到市場。在〈商業模式再創新〉(Reinventing Your Business Model)中,克里斯汀生和合撰作者敘述如何確定你們公司需要一個新商業模式,以及究竟是什麼讓商業模式運作成功;解說的例子包括蘋果的iTunes應用程式和吉衛士藥局(CVS)的分鐘診所(MinuteClinics)。
商業模式在併購業務中的角色:為了重造商業模式,企業有時會決定和另一家公司合併或收購它。但併購的失敗率介於70%至90%之間。〈併購賽局新教戰守則〉(The New M&A Playbook)一文解釋說,失敗往往源於未釐清為何要積極進行某項合併案或收購案。公司需要考慮,他們是否真的致力於商業模式再造,或只是試圖強化既有模式。目的不同,需要執行的決議也截然不同,從支付適當的價格,到決定如何處理員工和其他資源等,都不會相同。
你的產業未來成長所在:如果破壞可以預見,我們應該能退後一步,把市場視為一個整體,以了解在一段時日後,破壞會如何改變產業。〈搶進未來的賺錢寶地〉(Skate to Where the Money Will Be)描述市場和產業的一個進化模式,它可以幫助經理人看出他們的下一個利潤來源何在,而不致愕然發現,自己在那個新領域已被另一家公司超越。
可擴展的核心:你如何知道,你們公司面對的某個威脅實際上有多大?〈誰怕破壞者!〉(Surviving Disruption)可協助評估你的潛在破壞者的商業模式優勢,以及你自己的相對優勢,然後斷定在什麼情況下,你能持續成功遏止你的破壞者。克里斯汀生和合撰作者以完成待辦工作理論(jobs-to-be-done theory)為基礎,並引進「可擴展的核心」,那是破壞者的商業模式的一部分,它悄悄侵入你的高檔市場地盤,讓破壞者能夠持續削弱你。
構成良好管理理論的要件:透過事實的檢驗,以科學方法測試一項商業理論,我們會知道該理論是否真能幫助我們預測未來。〈別輕忽管理理論〉(Why Hard-Nosed Executives Should Care About Management Theory)一文,主張對理論進行較嚴謹的測試,好讓經理人更能判斷出,某個構想是否和自己的特定情況有關。
個人策略:克里斯汀生擴展他的檢驗到個人領域,認為壞事有時會發生在好人身上,因為那些人缺乏自己的人生策略。在〈精算人生三題〉(How Will You Measure Your Life?)中,他使用商業概念,促請讀者以可獲得持久滿意的方式,來管理個人的職業生涯和生活。
對克里斯汀來說,每個總經理的角色,是為未來的成長奠定基礎。為了達到這個目的,經理人需要了解破壞式創新、它構成的威脅,以及如何帶領自己的團隊與組織創造成長,和不斷發展的技術、行業及客戶齊步並進。
「世界級的頂尖管理大師。」──《經濟學人》(The Economist)
「近五十年來最具影響力的商業理論家之一。」──《富比世》(Forbes)
「世上最具影響力的商業思想家。」──《紐約客》(The New Yorker)
「既有業者在破壞發生時的確該回應,但不必反應過度,結束仍有利可圖的業務。它們應投資在維持性創新上,持續強化與核心顧客的關係。此外,也可以成立一個新事業部,完全聚焦在破壞所創造的成長機會。」
──哈佛商學院企管講座教授克雷頓.克里斯汀生 Clayton M. Christensen
德勤顧問服務公司(Deloitte Consulting LLP)董事麥可.雷諾 Michael Raynor
哈佛商學院助理教授羅立.麥當勞 Rory McDonald
「企業領導人在不計後果展開價格競爭,或者浪擲資源,防衛必然落入敵人手中的戰地之前,有必要為股東、員工和顧客清查整個狀況,並以周延的方式回應。」
──哈佛商學院企管講座教授克雷頓.克里斯汀生 Clayton M. Christensen
成長與創新論壇(Forum for Growth and Innovation)研究員麥克斯威爾.威塞爾 Maxwell Wessel
「如果企業發現本身已走向大眾商品化,就不可能靠收購來改善利潤公式的表現。其實,任何方法都做不到。」
──哈佛商學院企管講座教授克雷頓.克里斯汀生 Clayton M. Christensen
哈佛商學院成長與創新論壇資深研究員理察.艾爾頓 Richard Alton
哈佛廣場伙伴(Harvard Square Partners)常務董事克提斯.萊辛 Curtis Rising
創見(Innosight)公司合夥人安德魯.沃戴克 Andrew Waldeck
「新商業模式必須不只對公司來說是新的,從某個角度來看,對整個行業或市場來說也是新的,或是具有改寫遊戲的潛力,否則沒道理實施新的商業模式。硬要做,只會浪費時間或金錢。」
──哈佛商學院企管講座教授克雷頓.克里斯汀生 Clayton M. Christensen
創見(Innosight)公司董事長暨共同創辦人馬克.強森 Mark W. Johnson
德國思愛普公司(SAP AG)前執行長孔翰寧 Henning Kagermann
「為新團隊劃出工作範圍,能促成新的合作形態,最後形成新流程。」
──哈佛商學院企管講座教授克雷頓.克里斯汀生 Clayton M. Christensen
哈佛商學院主任研究員麥可.歐佛朵夫 Michael Overdor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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