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已經指出:本世紀是心靈的世紀,它所加給每一個人的挑戰是:如何由心走向靈,藉此展現全方位的人生,並且達成人生的目的。
為了充分說明身心靈的整合性以及靈的重要性,傅佩榮教授在本書中特別針對「靈」的主題,把自己多年閱讀相關資料的心得,整理為一個系統。他以「身心靈」為一個人的生命架構,除了強調必須調整心智能量之外,還須妥善安排身體的活動,及積極進行靈性的修練。只有身、心、靈三者協調定位,朝著一致的方向前進,人生才有抵達圓滿的可能。一旦進入靈性的修養,人生將有美好的景況:首先,身心活動由此獲得意義;其次,潛意識的情結可以由此化解;第三,命運可以由此轉化為使命;最後,靈性修練使人在宗教信仰上可以自在無礙。
如果不談靈性境界,人的智慧將如無源之水,始終局限於相對而倏忽生滅的世界中。如果打開這一扇窗,所看到的不只是新天新地,還是自己身上的新生命。
總序 身心靈整合的價值觀 傅佩榮
自序 走向智慧的高峰 傅佩榮
第一章 如何理解「靈」的世界
「靈」就是人的充分條件,一個人如果不接觸靈的世界,最後會發現這一生都沒有意義,亦即無法被充分理解。
第二章 靈是身心的統合力量
靈是所有人共同享有的力量,人類之所以作為人類,最重要的就是要開發靈這一部分,否則與任何一個人相處都會產生隔閡與誤會。
第三章 化解潛意識的盲點
人的幼年遭遇難免造成潛意識中的情結與盲點,而化解之道只有一條,就是:開發自己的靈性潛能。
第四章 代蒙——從命運到使命
一個人如何處理人生,就會如何塑造自己的靈魂。每一個人都有自己的人生故事,因此要好好傾聽代蒙的聲音,鼓起信心與熱忱,善待自己的人生故事。
第五章 靈的修練——以印度教為例
人不只是我們用感官所看到的,有形體的這個人。每個人的靈或精神能量如果發揮出來,都可以與整個宇宙相通。
第六章 密契主義
密契主義就是以密契經驗為核心,肯定其為宗教及屬靈生活的高峰,特色則在於個人與整體實在界之合一。
「代蒙」的意義
「代蒙」的原文是Daimon,關於代蒙最廣為人知的,就是蘇格拉底(Socrates,469-399B.C.)的故事。蘇格拉底在接受審判時提及,他從年輕的時候就有一種特別的情況,亦即每當他想做一件不該做的事時,會聽到代蒙發出聲音,告訴他不要做,這種現象一直到他晚年都是如此。這也就是說,代蒙只有一個任務,就是當他想做不該做的事時,它會叫他不要做,而當他想做該做的事時,它不會有任何反應。當時蘇格拉底相信只有自己一個人有這樣的遭遇,他也因此認為自己與別人不一樣。
代蒙與良心有關
然而,一般人會質疑,代蒙發出的聲音,是藉由耳朵抑或是內心聽到?如果是藉由耳朵聽到,那麼為什麼別人聽不到?因此蘇格拉底這種說法,在別人看來會覺得神祕而難以理解。
事實上,蘇格拉底提及這件事的用意,除了要表示他一生不曾做過什麼壞事之外,最重要的,是想告訴大家,當他前往法院接受審判的時候,心中的代蒙並沒有叫他不要來,換言之,無論審判的結果如何,都不是壞事,因為只有壞事,代蒙才會叫他不要做。雖然蘇格拉底最後被判了死刑,他仍然認為這對他來說是一件好事。
代蒙對於好壞的衡量標準,和一般世俗的衡量標準並不一樣,而這種想法是與「良心」有關連的。儒家常常提到「良知」,譬如孔子喜歡講「不安」(譬如,不孝順父母,心裡會不安),而孟子則喜歡講「不忍」(譬如,看到有人受傷,就會不忍)。「不安」和「不忍」都是在強調「不」這個字,而「不」這個字所代表的是一種很特別的狀態。如果一個人做的是該做的事,就無所謂「不安」或「不忍」;相反的,如果他做的是不該做的事,或是該做而沒有做的事,便會出現「不安」和「不忍」的反應。
這種描述和蘇格拉底所說的代蒙非常類似,兩者都是在做不該做的事時會產生反應,而做該做的事時則不會有反應,只不過蘇格拉底的說法是聽到代蒙叫他不要做,而孔子和孟子的說法是心裡不安和不忍。這說明了,人是一樣的,只不過各種文化對生命的內涵和運作模式會有不同的解釋。由此可知,蘇格拉底談的其實是人類普遍的情況,而不是只有他一個人特別具備的。
聆聽代蒙的聲音
既然如此,我們就可以問:「為什麼一般人聽不到這種聲音?」這是因為一般人從來不曾注意去聽,即使小時候曾經聽過,也可能覺得無所謂,久而久之就聽不到這種聲音了。換言之,如果耳朵的頻率沒有調好,自然只能聽到世俗化的、外在的各種雜音。相反的,如果把耳朵的頻率調好,便可能聽到應該聽到的聲音。
大部分人年輕的時候,聽到別人談人生道理,常會聽不進去,但是年紀大了以後,再聽到相同的話,就開始能夠理解了。譬如,許多人中學時期讀《論語》只是為了應付考試,並未體會其中的道理;等到上了大學,生活經驗比較豐富,這時再聽到相同的內容,可能就聽懂了,甚至還會有所體悟。這說明了,人類聽的能力確實有頻率的問題,就像我們聽收音機,頻率調到哪裡,就會聽到某個電台的內容。人生也是一樣,換一個時候,換一個地方,情況便不一樣。因此,要怎麼將自己聽覺或視覺的接收頻率,調到一個適合人所應該有的位置,是值得思考的問題。
代蒙的起源背景
代蒙最早源自於希臘民間信仰。在希臘的民間信仰中,肯定一種「超自然的存有者」。存有者泛指任何存在的東西,而超自然則是「超越自然」的,英文是Super-natural。如果一個人可以飛,那麼他就是超自然的存有者,因為一般人無法這麼做。這種超自然的存有者,希臘人稱作Daimon,中文一般翻譯成「精靈」。
「精」是一個人最精華的部分,「精」到了一個程度也就沒有了身體的雜質,而變成純粹的東西;「靈」則是超越形體之上的。精靈的位階在神明與英雄之間,英雄是人,因此其位階比精靈稍低,不過精靈也尚未高到神的層次。換言之,他介於神與人之間,是這兩者的媒介。
比起奧林帕斯山上的諸神,精靈的擬人化程度較低。擬人化是「像人的樣子」,奧林帕斯山上的神,都好像人一樣(維納斯、雅典娜……),擁有非常具體的形象,甚至可以被人畫出來。然而精靈卻不具備特定的人的樣子,因此很難描繪。
精靈決定一個人的命運
一個人出生時,就有一個這樣的精靈伴隨著。這個人一生的結局不論是好是壞,都由這個精靈決定。這是屬於「溯源論」的說法,大部分的宗教或神話,都是以這樣的方式解釋人世間的善惡,一般較為人所熟知的,即是基督宗教中所說的「原罪」。
照理說,上帝創造的這個世界以及人類,應該是沒有惡的,但是這個世界上卻有壞人的存在,那麼壞人是怎麼來的?如果上帝故意創造壞人,表示上帝不是全善的;上帝如果不是故意創造壞人,而壞人卻出現的話,表示上帝不是全能的。這種說法是對上帝很大的侮辱,於是基督宗教追溯到亞當與夏娃身上。亞當與夏娃是人類的祖先,他們犯了罪,所以不能怪上帝。我們最多只能問:「為什麼上帝要造一個可能會犯罪的人?」而這是因為上帝造人時,給了人類自由意志,人類也就有了犯罪的可能性。
相同的,希臘人看到這個世界上有好人也有壞人,於是把好壞的責任歸到精靈身上,這種說法到最後就變成了宿命論。也就是說,一個人不管碰到什麼遭遇,都與他自己無關,而是精靈的問題。由此可知,精靈是與「命運」有關的,每個人出生的時候都帶著一個精靈,而這一生結局的好壞,就由這個精靈來決定。
性格即是命運
赫拉克利圖斯(Heraclitus, 學說盛行於紀元前504-501年)說:「人的性格即是他的命運。」性格是Ethos,倫理學——Ethics這個字就是從Ethos演變而來的。Ethos這個字在古代是指與道德有關的生活習慣,或是一種處世的態度。換句話說,一般人現在講性格,都會覺得性格是天生的,其實性格並非是天生的,而是出生以後慢慢形成的一種做人處世的習慣(習慣的表情、說話方式、互動方式……),而這構成了一個人的Ethos,也就是他的人格特質,然後將會決定他的命運。習慣是形成的,由此可知,人格特質是可以改變的。
這裡的命運是用Daimon這個字,Ethos就是人的Daimon,換句話說,如果要知道一個人的Daimon在哪裡,或者他的Daimon是什麼,就要看這個人現在表現出來的生活習性(待人接物、思考模式……)。這些習慣都是一個人從小在不知不覺中形成的,因此自己很難跳脫出去作衡量,而這些無意識的習慣,會決定一個人的命運。
赫拉克利圖斯這種說法可以避免陷於宿命論的論調。宿命論認為一個人生下來,就已經決定了這一輩子的命運,無論如何努力,都無法改變,這是一種對命運的悲觀看法。但如果說性格就是命運,表示一個人的命運是靠他的性格決定,而性格是一個人後天所培養的習慣,或多或少是可以改變的。
有好的精靈就是幸福
希臘人對於人生的看法是「幸福論」,亦即人生是追求幸福的。希臘文的「幸福」是Eudaimonia,這個字的中間就是Daimon,而字首則是「Eu-」,是「優質」的意思,任何東西前面加上「Eu-」就代表好的、善的。因此我們可以知道,希臘人所謂的幸福,就是要得到一個好的Daimon,亦即有一個好的精靈跟自己在一起。
不過,有好的精靈就會有壞的精靈,如果得到壞的精靈,命就會不好。然而這裡面又隱藏了一個問題:如果命運都由精靈決定,那麼人還有自由嗎?如此一來,不又成為宿命論了嗎?這是一直都存在的問題,因為人生有許多事情的確是命定的,譬如生在某個時代、某個家庭,接觸到的人群和環境,這些本來就是我們所無法決定的。
那麼有哪些事是人可以操縱的?有一句話叫作「人到中年萬事休」,這句話應該改成「人到中年萬事新」。我們在求學、求職階段,自由都很有限,一定要到了中年,當家庭與事業都比較穩定,也儲蓄了一點資產之後,才開始真正能夠安排自我的生活。
靈魂可以選擇代蒙
蘇格拉底曾用「divine something」(神性之物)和「divine sign」(神性記號)來表達代蒙的意涵。「Divine」是與神有關的,中文翻譯成「神性的」或是「屬神的」。如此一來,就是用與神有關係的東西或記號來表達代蒙,因此它的神祕性就降低,而接近一般人所說的「良心」。
良心有時候會發出警告,所以當一個人想做不該做的事時,總是會感到遲疑。譬如,在公車上遇到老人家時,如果不讓座就會內心掙扎而不安,好像心中有一個精靈在告訴我們不可以繼續坐著。換言之,只要願意聆聽,每個人都可以聽到精靈之聲,但是如果長期都不聆聽,到最後也就沒有感覺了。
柏拉圖說:每一個靈魂降生時,可以選擇自己的代蒙。也就是說,人現在的生命,除了是身體與靈魂的結合之外,另外還有一個代蒙在旁邊保護著,而這個代蒙是靈魂在降生的時候自己所選擇的。因此,我們這一生命運的好壞都要由自己負責,因為這是自己的選擇。然而這個負責並不是基於現在的選擇,而是基於出生之前靈魂的選擇。然後,我們這輩子都要根據這個代蒙過一生。
這種解釋也是為了避免宿命論,然而它也讓靈魂與代蒙的關係變得很神祕。究竟靈魂與代蒙是什麼關係?代蒙有時也被當成靈魂,就像柏拉圖自己後來偶爾也會提到:靈魂就是代蒙。因為這些都屬於人的生命中,比較神祕的部分。
柏拉圖的靈魂觀
「靈魂」的希臘文是Psyche拭,指一切存在物中的生命原理。換句話說,有生命就有靈魂,靈魂是生命的原理,所以即使一棵樹、一隻狗,也都有靈魂,因為他們有生命。宇宙萬物只要有生命,其原理就是靈魂,然而我們只能看到生物的外表,無法看到靈魂。
靈魂不死的論證
柏拉圖認為靈魂不死,他提出以下幾個論證:基於輪迴、基於回憶說、基於理型論、基於生命觀、基於內在惡因的特性。這些論證不盡然都很周全,但是可以提供五種不同的思考角度,作為參考。以下分別說明之:
(一)基於輪迴:靈魂相反相生。由死到生,由生到死,否則一切最後歸於虛無。相反相生是指:看到高就知道什麼是矮、看到黑就知道什麼是白、看到生就知道什麼是死。所以現在活著的人,都是由以前的人再生的,也就是從死的人轉成活的人。而現在活著的人將來一定會死,人死了之後,進入另外一種狀態,準備將來再回到活人的世界。如此相反相生,就可以無窮發展下去。
這是以輪迴的方式解釋人類社會的生生不息、死死不已。柏拉圖採取這種解釋,是因為他認為,如果整個運作方式不是循環,而是直線進行的話,總有一天人類會全部消失,因為人死了靈魂也就死了,如此一來就無法解釋人類社會的永續存在。
(二)基於回憶說:柏拉圖認為知識就是回憶,回憶起靈魂在前世所見的理型。換言之,理型就是知識的內容。
理型是指「宇宙萬物原始的典型」,它不受時空限制,因此是永恆不變的。人在這個世界上所見的一切,都只是模仿或分享理型界的理型。譬如,我們可以知道張三很勇敢、李四很勇敢,但是不可能見過「勇敢」本身,因為勇敢是一種程度,每個人的勇敢都有程度上的差別,因此不可能看到勇敢的最高典型。然而每個人都知道什麼是勇敢,而這不可能是在出生以後歸納所得的,因為歸納無法保障普遍性。由此可知,人在還沒出生以前見過勇敢本身,也就是勇敢的理型。這是柏拉圖建構知識論的一個重要關鍵,而這同時意味著,人在出生以前就有生命,我們看過這些理型,只是在出生的時候忘記了,因此才會說「知識就是回憶」。
(三)基於理型論:靈魂所分享或模仿的,是生命或是變化之物?我們在這個世界上所見的一切,都是模仿。舉例來說,沒有人見過方形,所見到的只有方形的東西,因為方形本身是看不到的,它是人類用理智在理型的世界所掌握到的,所有方形的東西都是在模仿方的本身。模仿只能夠接近,不可能百分之百。
分享也是一樣,譬如,所有的熱都只能夠分享熱的本身,因此所有的熱都是相對而不是絕對的。換言之,不管多少度都不等於熱的本身,熱的本身並沒有溫度,因為它是一個理型。
單純的靈魂(異於組合的身體)是不可分解的,因而是恆存的。身體是組合而成的,譬如人有四肢、五官,儘管手斷了、腳缺了,都還是人。由此可知身體可以分解,而分解完畢就死亡了,所以身體會死。然而靈魂是單純的,單純的靈魂不能分解,所以死不了,是恆存的。
(四)基於生命觀:有靈魂,即有生命;靈魂不能容納生命之反面,因而是無死的。這種說法是使用語詞上的矛盾,也就是說,靈魂等於生命,所以靈魂不可能死,因為死亡與生命是相反的。
(五)基於內在惡因的特性:身體有內在惡因(如受傷、生病)就會死;靈魂有內在惡因(如行惡、不義)依然不死。亦即,一個人的身體一旦生病,就有可能會死,因為身體內部的腐化或瓦解會使身體消滅。然而一個人做壞事,靈魂卻不會死,也不會衰老,甚至壞事還會越做越多。這說明了,靈魂的內在惡因,不能使靈魂死亡,因為靈魂是不死的。
這五個論證個別看起來不盡然都一定能夠成立,但是合而觀之,仍舊可以發現,人的生命裡面,的確擁有某種力量是與身體不同的。只要知道這個力量的存在,並且了解它不應該涉及死亡就可以了。
柏拉圖對靈魂的描寫
以下將引用一段柏拉圖對靈魂的描寫:
「靈魂就像一個御者與兩匹帶翼的馬,共同組合成的一體。諸神的靈魂中,御者與雙馬皆善,皆出自優良的血緣,其他的靈魂則不然。人的靈魂中,御者所駕之雙馬,其中一匹既美且善,也是來自相似的家族;另外一匹則全然相反。因此,我們的駕馭必定是既困難又麻煩的。」
這種描述不但說明了人與神是不一樣的,並且也把人類靈魂內部的掙扎與衝突充分地顯示出來。
上述描寫人的靈魂駕了兩匹馬,「理智」是駕馬車的人,「感受」是右邊的馬,而「激情」則是左邊的馬。「感受」即是所謂的「意氣」,是指一種慷慨激昂的氣概,努力追求榮譽與光彩;「激情」則是追求個人享受、物質欲望,是比較負面的。如此一來,則是把靈魂視為三個部分的組合,這樣就產生了困難,因為靈魂如果是組合而成的,那麼是否分解以後靈魂便消失了?
因此,靈魂若有組合部分,那麼哪一部分是不死的?答案是理智。哲學家很強調理智或理性的理解能力,一個人如果無知,將猖狂妄行,因此壞靈魂是無知者的靈魂。然而如此一來又變得很抽象,因為理智是一種「思考的能力」,既然是「能力」,那麼又與靈魂有什麼關係?這也是值得繼續探討的問題。
柏拉圖又提到,靈魂中最重要的部分:
「是神賜給每一個人,作為他的Daimon,它住在身體的頂端部分,要把我們從地上提升到它在天上的親屬,因為我們的本性不是塵世的而是神性的。」柏拉圖始終覺得身體是靈魂的監獄,靈魂活著的時候好像在坐牢一樣,唯有克制身體的欲望,避免受到激情的控制,靈魂才能夠獲得自由。然而要完全解脫,唯有離開人世,所以人只能愛好智慧,而無法擁有智慧。
橡實原理
在此要介紹《靈魂符碼》(The Soul's Code)這本書,這本書的作者是榮格心理學派的學者希爾曼(James Hillman),其中提到:橡實(橡子)可以長成橡樹,其中有一幅生命圖像(包括性格特徵、志趣感召、命運歸趨),預先告知了未來的發展。換句話說,每一個人的生命裡面,都有一個橡實,因此我們要設法了解橡實原理(Acron theory)是怎麼一回事。這也是現代人對於代蒙的另外一種思考角度。
柏拉圖的厄耳神話
這本書中特別提及柏拉圖的「厄耳神話」(Myth of Er)。厄耳是一名軍人,他在作戰當中喪生,死後來到了另外一個世界,碰到很多遭遇,再回到人世之後,他把這些遭遇告訴別人,因此變成了「厄耳神話」。「厄耳神話」中提到:
「我們每個人出生之前,靈魂便獲賜一位特別的守護神Daimon,靈魂選好了各自要在人世活出來的圖像與樣式。伴守著靈魂的Daimon便帶領人降生。但人一出生就忘記先前的事,以為自己是空手而來的。Daimon一直記得你圖像的樣子,以及樣式的內容,所以,Daimon帶著你一生的定數。」
從這段話可以知道,柏拉圖並不否定用這種神話來解釋靈魂,因為靈和身、心不同。人可以觀察身體的生老病死,並且研究心智發展與情感變化,然而對於靈這樣的境界或層次,以及其中所有的事情,卻都沒有經驗作為材料,因此只能按照許多流傳下來的說法去想像。
靈魂的四種處境
每一個靈魂在出生的時候,都作了選擇,而這種選擇包括四個部分:身體、父母、地點、環境。
首先是身體:身體向下成長,終究回歸塵土。「向下成長」有兩個意思,第一個意思是要人腳踏實地,第二個意思則是要人懂得謙卑,就好像一個人回到泥土這個層面,才真的能夠慢慢站起來。一個人如果少年得志,忘記了自己出生的泥土,將來的遭遇會很悽慘。相反的,如果年輕的時候受過苦,了解生活的艱難,並且對於人世間的道理能有多一點了解,才會明白要對別人的善意心存感激,並且設法把這些善意轉化為善緣,而不是視而不見或視為理所當然。
其次是父母:父母是我的靈魂自己選的,命運相連,構成基本家庭。表面看來,子女是父母所生,而事實上不是父母在選擇子女,而是子女在選擇父母。這是就靈魂在降生為人時的主動選擇權而說的。有時候,某些家庭之中父母與子女就是相剋或不合,然而這是子女自己選的,因此必須接受這種磨練,如此一來或許能發展出某種特定的才華。譬如香奈兒的創始人香奈兒(Coco Channel)在孤兒院住了二十年,正是由於小時候的這種體驗,使她對於醜惡和痛苦有特別深的體驗,造就了她對美的特殊眼光。
由此可知,代蒙是一種很奇妙的東西,它可以決定一些事情,它會呼喚、召喚你。換言之,每個人的心中都可以聽到一種「Calling」,它會在某個情況下出現,告訴我們應該走自己的路。然而要走自己的路是很辛苦的,因為周圍的環境會構成一個「網」,讓人不能往前走,有時候父母可能就扮演了這樣的角色。接下來是地點:地點是使你有責任可擔,有規範可循。譬如,從小生長在台灣這個地方的人,有時候會對這裡的一切覺得厭煩而想移民,然而移民將失去自己的根。人的生命本來就有地點上的限制,待在國外始終都是過客,而不是歸人,只有在台灣,我們才是回到家的人。
最後一部分是環境:環境包括了成長過程中所發生的事件,它能使你具體歸屬及回應這個世界。
這四點是靈魂投胎的時候,所選擇進入的處境。每個人都要接受自己的這四種處境,並且把它們當作代蒙運作的空間。
如何讓代蒙運作
這部分將以父母對待子女為例,說明如何讓代蒙運作。
首先,父母或照顧者要對這個孩子懷有幻想。父母往往會對孩子存著幻想(譬如,想像他們將來是音樂家、科學家、學者……),這種幻想自然而然會形成培養孩子的特定方式,以誘導他們往某一方面發展。如果父母讓孩子自由發展,反而不是一件好事,因為小孩子的興趣是全方位的,而他們很容易受外界影響,根本沒有運用選擇的能力。
小孩子無所謂自由發展的問題,因為他們是有樣學樣,所以寧可由父母告訴孩子方向,讓他認真去做。儘管這可能不是孩子想要做的事情,但是至少他有一條路,即使走不通,至少也學到一個經驗。因此,父母不能對孩子完全沒有幻想,然而這個幻想到了一個限度、一個階段,當小孩子開始表現出自己的特色時,父母就應該準備放棄原有的幻想了。
其次,在孩子的生活範圍中,要有個特立獨行的人。這個特立獨行的人不一定要在實際生活中出現,有時候可能是存在於小說或電影裡面。所以父母要觀察小孩子看什麼電影會特別熱衷,什麼樣的人物出現時,他們會特別嚮往。本書中舉了一個例子:一個小孩子四歲多的時候,看到很多人在唱歌,忽然有一個人出來獨唱,小孩開始變得很興奮,說自己將來也要獨唱,結果這個小孩後來真的成為有名的歌唱家。
有一部電影叫作「鋼琴師」,是鋼琴家大衛赫夫考(David Helfgott)的傳奇故事。這部電影敘述一個猶太家庭,父親要兒子練鋼琴,希望他未來成為鋼琴家。由於父親過於操縱,這個兒子在成長過程中非常辛苦。後來大衛碰到一位女作家,這位女作家告訴他一個故事。她說她在三歲的時候,父親是一位學者,每天都在做研究、寫東西,根本不理她。有一天她很生氣,就把墨水倒了滿桌,在紙上亂畫一通。父親看到以後很生氣,問她在做什麼,她說自己在寫字,父親聽了之後立刻抱緊她。而她後來真的成為一位作家,得到美國普立茲文學獎。
這就是父母看出孩子的一種趨向,而孩子本身可能完全沒有察覺。換句話說,當訊號出現的時候,父母要懂得去注意、觀察。
最後,父母要善待孩子著迷的行徑。孩子在某一方面著迷,不見得是一件壞事,最怕的是在每一方面都溫溫吞吞,沒有什麼特別的興趣,完全聽任父母安排。如此一來,將來可能很難有傑出的表現,因為他的力量本身沒有匯聚成一條河流,只能散開流在地面上,以致於無法走出自己的路。
總的來說,要讓代蒙運作,第一點就是父母對小孩要有幻想,小孩出生之後,把自己的願望投射在他身上,設法安排適當的環境,讓他對這方面有比較多的接觸機會。譬如英國一位哲學家科林伍德(R.G. Collingwood, 1889-1943),他父親是一位教授,家裡藏書很多,因此他有機會在八歲時就自己翻閱《康德的倫理學原理》(Kant's Ethical Principles)。他發現自己看不懂,於是下定決心一定要把它讀懂,這時父親發現了他的趨向,幫助他往這方面走,柯林伍德後來果真成為一位著名的哲學家。
至於孩子周圍是否出現特立獨行的人,有時候確實有這樣的人,只不過在今天這個時代比較不容易遇到了。
舉例來說,有一本書叫作《僧侶與哲學家》(Le moine et le philosophe),這本書由兩位法國人的對話所組成,這二人是一對父子。父親是一位政治哲學方面的專家,兒子則研究生物,老師是諾貝爾獎得主。這個兒子表現相當傑出,讀完博士以後對他父親說:「我已經完成了你叫我念的書,現在我要出家去了。」之所以會有這個念頭,是因為他念大學的時候,有一次到喜馬拉雅山的密宗廟宇學習。行程結束回到巴黎之後,他開始想,為什麼自己在喜馬拉雅山的時候完全忘記了巴黎,但是回到巴黎之後卻忘不了喜馬拉雅山?如此一來,他便知道自己屬於哪裡了。
這個孩子的父母都是很有名望的人,來往的都是社會上的知名人士,從小生長的環境相當順利而美好。然而他卻說:「來我家走動的都是有名的人,但是這些人卻很少是快樂的。」這個孩子在成長過程中看到這種情形,因此常常告訴自己,要去追求自己的路,因此拿到博士學位以後,他就跟隨了達賴喇嘛,現在是達賴喇嘛身邊的法文翻譯。
這並不表示每個人都要這樣選擇,只是對這個人而言,他的代蒙發出了聲音,讓他有這樣的體悟。他因為在這樣的家庭背景中成長,然後在大學快畢業的關鍵時刻,看到了喇嘛們的生活,感覺到這才是自己所要的,因此他的代蒙就在這個時候顯示出來。
反對宿命論的說法
談到代蒙就會牽扯到宿命論。哲學和宗教都在極力避免宿命論,然而宿命論卻也不是完全沒有道理,因為人無法改變過去所發生及遭遇的任何事,生命就是在時間之流中度過的。
反對宿命論的第一種說法認為:時間的先後並不等於因果關係。一般人常以為「Post hoc, ergo propter hoc」。這句話是拉丁文,意思是說:在某事之後發生X,所以X是因為某事而發生。譬如,先下雨,然後我摔跤,我摔跤是在下雨之後,所以下雨是我摔跤的原因(我摔跤是因為下雨)。也就是說,我們常常把時間上的先後順序,當作因果原理,時間上在先的是原因,而時間上在後的則是結果。事實上,時間的先後並不等於因果關係。
講到「因為」這兩個字,就變成了宿命論。譬如,因為火車誤點,所以我跟張三吵架,換句話說,我跟張三吵架,是由火車誤點所決定的,只要火車誤點,我跟張三就會吵架,如此一來便成了宿命論。事實上,「火車誤點」和「跟張三吵架」只是時間上的先後順序,不必然有因果關係。時間上的先後有時會有因果的影響,但是不能取代因果。
其次,人可以使用理性,學會掌舵之道。命運是「Moira」,其原意是「一份」、「一定數量」,只代表一部分的影響力。Daimon是Moira存在於個人生命內的形態。換句話說,命運派了Daimon在我們的生命裡面,它可以召喚生命,但不主宰生命。我們感覺到命運在召喚自己,使我們走上某一條路,但它不會主宰我們,走不走還是要由自己決定,其他後續反應也是由自己決定。Moira的字源意義是:思考、沉思、考慮、反省、掛心,也就是要求人使用理性,學會掌舵之道。
第三種反對宿命論的觀點,則是出於柏拉圖的見解,他認為宇宙力有兩種:理智(Nous)與必然(Ank鷫)。理智找出合理的法則與模式;必然則涉及不確定的、漫無目標的、無法預測的、非理性的。
一般人往往以為必然是「一定會如何」,事實上必然是不可預測的,直到發生時才了解躲也躲不掉,該來的還是會來,而這是用理性所不能理解的,因為凡是能夠用理性去思考與理解的部分,就有可能躲得開。因此理性與必然是兩股相反的力量,人類應該發展理性的力量,才能把命運轉變成使命。
理解惡行的方法
人間有許多罪惡,因此接下來要探討,如何理解人的惡行。以下提出八種理解的方法,然後再談與代蒙有關的結論。這八種理解都有各自的根據:
(一)早期創傷的制約作用:這是屬於心理學決定論,譬如小時候曾經喝水嗆到,所以長大以後喝水會感到恐懼。有些人因為小時候受過傷害,由此導致他長大之後有不好的行為。
(二)遺傳的瑕疵:譬如DNA的組合有問題等說法,這是屬於生理學決定論。
(三)團體的規範:因為社會互動所造成的影響。譬如生長在貧民區,周遭環境的人都在販毒、吸毒,因而受到影響無法自拔。
(四)選擇的機能:即個人對苦樂的回應。每個人都會設法尋找快樂、避開痛苦,因此會選擇去做能夠得到利益的事。一個人可能受到從小生長環境的影響,而導致他對於好壞的選擇,與整個社會的價值觀背道而馳。
(五)業(Karma)與時代精神:即前世及今世的條件。我們常說一個人犯錯是因為他的「業障」很深,「業」是屬於前世的,過去造的業,會導致現在的處境。時代精神則是指一個時代之中的整個思想潮流,譬如看電視新聞會發現有許多相似的犯罪類型,以前覺得不可思議的手法,現在都已經習以為常,這就成為一種時代精神。因此當一個人犯了某種錯,就會覺得那是整個時代、整個社會的常態。
(六)人性的陰暗面:由自私、競爭,而鬥爭、仇恨。所以常有人說:「人不自私,天誅地滅。」或者有人喜歡把自己的快樂建築在別人的痛苦上,這都說明了人性的確有黑暗的一面。
(七)人性的空洞面:也就是喪失人的情感,變得非人化,譬如看到一個人受傷卻毫無感覺。人要常常問自己:「上次哭是什麼時候?」因為哭代表難過的感覺,代表自己還有人性的情感。有些人沒有這樣的情感,看到別人受苦受難而絲毫不會感到難過,對於同類完全沒有同情心,這就是他的人性被空洞化了。
(八)惡魔召喚:能夠列在這裡面的只有像希特勒(Adolf Hitler, 1889-1945)這樣的人。這種人以害人為樂,由破壞得到快感,無緣無故又身不由己,因為他們被更大的力量所控制。
以上論述皆不夠正確,關鍵在於不與Daimon接觸。一個人之所以會走上偏差的路,是因為他沒有與自己的Daimon接觸。靈對於身體是一個引導,對於心智也是一個約束,所以與靈接觸可以讓人的生命變得比較完整,換句話說,也就是讓內在變得比較完整。
一個人如果從來不去注意他的靈,那麼他的生命永遠都是有缺陷的,因為欲望是永無止境的,當一個人有了欲望,就會希望錢越賺越多,官越做越大,最後只能在世界上浮浮沉沉。相反的,如果一個人跟靈接觸,內在就能安定,就好像駕馬車一樣,靈是駕馬車的主人,心跟著主人的意念走,身體即使桀驁不馴,也只好乖乖聽話,如此一來每個人的內在就能自我要求。
結論
靈魂是個別的、獨特的,沒有所謂平庸的問題。「平庸」是統計學的說法,譬如,凡是每個月賺三萬多元的都是處在中間的人。然而,把「賺錢多」等同於「傑出人物」是統計學的做法,我們不能以賺錢多寡代表一個人傑出與否。有些人錢賺得不多,但是生活過得很有意義,因為他的靈魂是個別的、獨特的,不能用社會上的外在成就去衡量他的價值。因此,我們不應該只去注意那些少數天才人物的表現,而必須知道自己的代蒙是獨一無二、無可替代的。
一個人如何處理人生,就會如何塑造自己的靈魂。處理的英文叫作deal with,也可以翻譯成面對、因應。這也就是說,該「如何」去做,事實上是操之在己的。
每一個人都有自己的人生故事,因此要好好傾聽代蒙的聲音,鼓起信心與熱忱,善待自己的人生故事。你以什麼方式設想自己的生命,你就依此改造了世界。最後這一部分便是在強調「如何」,要用什麼樣的方法,你可以自己決定,人的選擇也就在這裡。把命運變成使命的重點在於,你如何面對自己,你的整個命運就會隨之調整。
摘自《走向智慧的高峰》
走向智慧的高峰
傅佩榮
現代社會的發展趨勢,是從允許到鼓勵個人自我意識的抬頭,推到極點,個人擁有高度的自由,也陷入深刻的不安,因為「提劍四顧心茫茫」——沒有明確的對手之後,接著要對付的竟然是自己的安頓問題。
所謂的「安頓問題」,又是怎麼回事呢?人這種「問題」,嚴格說來,應該稱為「奧祕」,因為任何問題都是在找到標準答案之後就歸檔了,而奧祕則是描述人生「永遠處於問題之中」;其次,人的「安頓」並非依賴某種一勞永逸的方法,好像只要找對門路,就可以消煩去憂,從此過著快樂的日子。換言之,人所面對的,是如何理解與如何建構完整的人生。專家已經指出:本世紀是心靈的世紀,說得清楚一些,它所加給每一個人的挑戰是:如何由心走向靈,藉此展現全方位的人生,並且達成人生的目的。
哲學以「愛好智慧」為標竿,具體作為是:在完整而根本的觀照之下,把握自己的每一步選擇,譬如,在覺悟了「身心靈」的生命架構之後,接著就須調整心智能量,一方面妥善安排身體的活動,另一方面積極進行靈性的修練。只有身、心、靈這三者協調定位,朝著一致的方向前進,人生才有抵達圓滿的可能。在肯定靈性是唯一的方向時,顯然必須提供充分的說明。以下分四點稍加闡述靈性修養的作用。
首先,身心活動由此獲得意義。人靠著身心活動,即使贏得了世間的名利權位,加上豐富知識、愛戴感念、卓越人格,最後還是必須自問:這一切是為了什麼?耶穌說:「人若賺得了全世界,卻失去自己的靈魂,又有什麼好處?」宗教家的警語,提醒我們:如果死亡結束一切,人生豈非南柯一夢?當然,靈性不是由人「發明」的,而是讓人「發現」的。只要察覺身心活動的極限,靈性的作用就蓄勢待發了。
其次,潛意識的情結可以由此化解。靈性不像身體之互不相容,也不像心智只有某種程度的相容;它可以超越身體的界線,打破心智的隔閡,與所有人的靈性相融為一個整體。換言之,靈性修養使人不再斤斤計較他從小在潛意識中所留下的情結,也不再受限於他意識中清楚分辨的人我關係,而是可以助他走上單純而統一的「人」的領域,純由人來看人,孕生手足同胞、生命共同體的感受。
第三,命運可以由此轉化為使命。命運是一個人的既定條件,有如鎖鏈一般。「性格即是命運」一語,若是從字面看來,難免讓人灰心喪志,但是,關鍵在於:性格可以改變嗎?命運可以調整嗎?只要有靈性修練的工夫,這兩個問題的答案都是肯定的。然後,展現出來的將是人的使命。使命是一個人自覺而主動的選擇,在如此選擇時,命運的魔掌迅速轉化為推手,人生的前景也將豁然開朗。
最後,靈性修練使人在宗教信仰上可以自在無礙。信仰是指人與神明之間的關係而言,但是神明存在嗎?神明的存在無法被證明,但其作用卻不能被忽視。譬如,若無神明,我們能夠理解世間的痛苦、罪惡、死亡嗎?能夠理解這個有起始也有終局的宇宙嗎?神明代表靈性的本源,而我們每個人身上皆有靈性的種子,這兩者在本質上是相通的與相同的。宗教所謳歌嚮往的解脫、覺悟、得救、福報,都以這種信念為其基礎。
以上四點有關靈修作用的描述,在人的生命歷程中未必可以立即全盤呈現,我們也不必急著去接受或否定。愛好智慧的第一步,是保持開放的心胸與態度,先作認真而客觀的理解,再由自己的具體遭遇中設法親切體驗。在尚未攀上頂峰時,先不要否定任何可能性。為了充分說明身心靈的整合性以及靈的重要性,我在本書中特別針對「靈」的主題,把自己多年閱讀相關資料的心得,整理為一個系統。我的淺見是:如果不談靈性境界,人的智慧將如無源之水,始終局限於相對而倏忽生滅的世界中。如果打開這一扇窗,所看到的不只是新天新地,還是自己身上的新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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