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推廣在宅醫療的挑戰
根據二○一六年健保署的調查數據顯示,截至二○一五年為止, 台灣登記可提供居家醫療診所僅三百二十八家, 占全國診所三.三%, 登記乙類居家安寧三十五家, 占全國診所○.三五%。 也就是說, 同樣居家醫療, 日本規模是台灣六倍,居家安寧是台灣十二倍。雖然台灣高齡化率目前只有日本的一半,但老化速率世界第一,顯然參與居家醫療比例還是偏低,再次說明發展在宅醫療的急迫性。 為了改善這個問題,二○一五年四月開始居家醫療照護整合試辦計畫,讓診所醫師也可以到家裡看診,協助出門不便的病人,不過,試辦計畫只適用中低收入戶家庭。 二○一六年四月開始,居家醫療照護整合計畫放寬經濟條件限制,需要診所、居護所和醫院組成居家醫療團隊,團隊成員中只要有能力執行三個照護階段,即「居家醫療」、「重度居家醫療」和「安寧療護」,即可申請居家醫療照護整合計畫。然而,參與的診所仍然相當有限,原因出在哪裡呢? 事實上, 醫護人員想自由自在的到病患家看診並不容易, 在宅醫療可以順利運作, 並提供金錢輔助而已, 還要克服台灣法律的層層規範。 在台灣,開業醫師其實很辛苦,每個月要營業二十五天,每天要看診三節(一節一個上午、下午或晚上),每週看診十八節是普遍的現象。繁忙的門診工作,加上種種法規和技術上箝制,還有醫療糾紛的風險,造成願意出診的醫師非常稀少。 此外, 長照單位和基層醫療單位通常鮮少往來, 病人回到社區之後,有沒有在宅的「照顧共識會議」,鼓勵社區間跨專業連繫、確保所有提供服務專業人員之間彼此會聯絡, 有共同照顧目標呢? 和日本的作法最大差別,在於沒有「在宅療養支援診所」制度、配套和給付。 居家相關醫療,不分醫療、長照,秉持三零原則,零核刪、零報備、零刷卡,才能鼓勵從業人員投入和增加發展的動力。 在宅醫療要成功推廣,更需要三便原則: 主管機關(健保署)有稍微不方便,也該當仁不讓。 【書籍資訊】
圖片來源:pakutaso開業醫師出診必須克服的關卡
(一)讓醫療人員方便
(二)讓病人家屬方便
(三)讓國家財政方便
《在宅醫療:從cure到ca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