譯序
謝瑤玲
在台灣,英語只能算是一種外國語,而不是第二語言。第二語言是一個人除母語之外,在日常生活中仍會時常用到的語言,如台灣人或墨西哥人移民到美國後,必須每天用英語;但在家或和朋友談天、寫信時,仍用國語或西班牙語,這時英語才是他們的第二語言。
台灣努力在營造讓英語成為第二語言的環境,近年來雙語幼教所推行的英語自然教學法即是一例,但畢竟平常生活用的太少,成效有限。然而,不爭的是,英語是全球化後最重要的一種溝通工具。任何人想要加入國際市場,或與其他國家競爭,都免不了要使用英語。所以學好英文、掌控英語,絕不只是應付學校的課業,或對付英檢考試而已,而是生活中必須面對的一個很實際的問題。坦白說,如果你數學或物理不好,你還可以託辭說:「平常根本用不到!」但是對於英文,這藉口就無法成立了。
然而,當你以中文思考的模式去學習英文時,各種問題就出現了,因為兩種語言的思考邏輯不但不同,而且還時常相反。我就常對那些想不透某種句型的學生說:「記住,沒有一種語言是為另一種語言而生的。」英文不會遷就中文的句法,中文也不會遷就英文的模式,因此要說出和寫出好英文,就必須學習用英文去思考和造句,而不要先想好中文再翻譯。這應該是每個英文老師都會對學生耳提面命的話。
但是要用英文去思考和造句,當然不是老師在課堂上說說就會的。對單字的掌控,可以說是最重要的一個環節。所有學英文的學生都知道,多背單字可以增進英文能力,對聽說讀寫都有幫助,可是即使在知道許多單字語詞後,要如何正確使用這些字彙,又是另一個關卡。
除此之外,使用英文時會碰到的另一個難題,是文化差異的問題,例如外國人不會知道「虎姑婆」或「周董」是什麼,就像我們很多人不知道什麼是Mother Goose(一首童謠)和Oprah Winfrey(美國著名脫口秀主持人)一樣。因此要學好一個語言,必須是全面性的,不僅要確實掌控字彙,還要徹底自文化的層面著手。
布萊森的這本書,看似從文字語彙入手,實際上更包含了英美文化的內涵。作者原本是為英文寫作者整理出常拼錯或用錯的單字,以及常搞混而亂用的同義字或詞彙,但他提出的不少字彙,卻是歐美文化、社會所獨有的。如英國的跑車名、德國都市的正確拼字、法國的賽車場、澳洲的省份、甚至於名著《環遊世界八十天》中主角的姓名。乍看之下,這些字或許不是重要的單字,但是就文化或社會層面的了解,這些字還是有其重要性,何況這些正是你在查其他任何字典時,都不會查到的字彙呢。
特別是就旅行的人而言,當你到歐美某個地區,看到完全不解其義的某個單字時,或許本書恰好能給你新的感覺與啟發。作者布萊森原本就是個旅行作家,所以他會注意到旅行者的這個特殊需求,應該不是偶然的。
布萊森雖然是美國人,卻曾任《泰晤士報》(亦常稱為《倫敦時報》)的編輯,在英國住過多年,因此本書的另一個特點,是他提出了許多英式和美式英文在用法上的差異,使我們在了解某些字彙時,不會陷入單一國家語文的盲點。另外,本書不但論及寫作時在文法上常犯的錯誤(如不連結修飾語等),更收錄標點符號的用法和常見錯誤,對慣用中文語句和中式標點的寫作者而言,非常有助益。
我在此要特別提醒讀者,英文的標點符號用法,與中式標點的用法並不是完全相同的。最顯著的差異是,我們常用逗點,許多人甚至在寫了一整段作文後,才出現一個句點(例如我在此句中已用了三個逗點了,而且接下去還有),但是英文是一個句子就用一個句點(或其他終止符號),單用逗點連接句子是錯誤的。此外,中文作文喜歡多用花俏的成語綴詞;英文作文的第一個要求,卻是簡明清楚,陳腔濫調能免則免。布萊森也說了,所有的英文體例書都會提出一個重要原則:一個句子,一個想法。
關於英文作文的許多要點,很難概括的在短短一篇譯介中講完。也許我會很快將我多年來,在大學和研究所教授英文寫作的感想和心得收集起來,到時再仔細和讀者娓娓道來,只是不知道一本書能否包山包海說得完呢!
在翻譯此書的這段期間,我常和英文寫作課的學生們分享書中的資訊與知識,不僅自己覺得收穫良多,學生也頗有同感。因此,我要在此推薦本書給所有教授英文作文的同業,因為每一位英文老師都應該知道這本書裡提到的字彙。不過我更希望每個正在努力學習英文寫作的學生,也都能擁有此書,當作課外讀物也好,當作參考書或字典用也行,你不知道它什麼時候就派得上用場,對你的助益更是無形中就會增長的。
此外,我在譯此書時,正好經歷一段病痛的日子。感謝此書陪伴我,使我在養病的孤寂中,仍能做我喜歡做的工作,可以看好書,還得到豐富的語言知識。布萊森一定想都沒想到,他的書還有安撫病人的良好功用吧?希望本書也能帶給你許多想得到,和想不到的收穫。
摘自《布萊森之英文超正典》譯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