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母親寫的故事
瑞克.布萊格
這是一個堅強女性、一個痛苦男性和三個兒子的故事。
任何人都可以道出這個故事,如果擁有這樣一個爸爸——這個做爸爸的,每次肚子裡飲進了幾口威士忌,體內的魔鬼就會猙獰而出;任何人都可以道出這個故事,如果擁有這樣一個媽媽——這個做媽媽的,有十八年的時間沒穿過新衣服,省下來的錢用來讓兒子上學。然而,訴說陌生人的故事是容易的;我一直不知道是否有足夠的膽量,說出自己的故事。
我知道,自己出生時,正是父親幾次棄母親而去的時期之一。我知道,幾個星期後,父親在醉酒後的盛怒中,在家肆虐;媽媽一如既往默默承受,像一堵牆似地擋在丈夫和兒子之間。
我知道,童年時,父親並非是個只會折磨全家的人。當他向母親獻殷勤時,他會穿著廉價的黑色便鞋,嶄新的褲子上皺褶分明;當時媽媽是個身材高挑、氣質貞靜的美女,看起來就像是四○年代的電影明星。我知道,父親曾是個身材瘦削、膚色黝黑的美男子,他素以血氣方剛而聞名;他無法不喝酒,但牛飲而盡的卻是他的生命。我還知道,韓戰時期擔任海軍的他,曾經遭遇過某件事;那件事之後,他變得相當冷漠狠毒,除了醉得走不動或是臨終前,他才會重提那件事。
事實上,我將寫作此故事延遲了十年,因為這個題材是個人經歷,因為夢迴舊事,會將人帶入一間間彷彿四壁布滿利刃的暗室。而如果沒有媽媽的同意,我也不會把這個故事寫下來。我問過她,是否我該提筆,但同時也提醒她,這故事所喚起的每一個微笑,也將帶來等量的淚水。當時她沈默了一分鐘,眼神盯著車窗外。「寫吧,」她說:「我默默承受了五十年。」
■告慰自責的母親
寫下這個故事的最大理由,是想釐清一件事。媽媽一直認為,她的人生是失敗的,而她僅有的三個兒子,也因為這樣一個母親,無法在人生中獲得足夠的美好事物。我的哥哥山姆,一輩子不停地辛勤工作,似乎沒有一天休息過。為此,母親相當自責。我的弟弟馬克,不時進出牢獄;他常喝得酩酊大醉,身上有許多刀疤傷痕。為此,母親也相當自責。
至於我,能為《紐約時報》等媒體工作,以及身為一個撿拾棉花、為人熨燙衣服的婦女之子,這二種身分同樣讓我自豪。而身為新聞工作者,我的工作將我帶到世界各地報導許多人的故事,並贏得了新聞專業中的最高榮譽──普立茲獎。
我希望母親也將這一切歸因於她自己。
我希望她從我的成就中,看到她帶給我的影響。就某種意涵而言,在我報導的每個故事中,都有著她的悲哀。我認為,我之所以會寫下那些故事,全是因為母親的緣故;因為她教過我:每個生命都有其尊嚴、都值得尊重,不管他是多麼貧窮。
因此,這個故事是為母親而寫的,正如所有我寫過的故事、所有我寫故事的方式,也全都是為她而做的,只不過那些報導的規模比本書小一點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