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重焦慮不是你的錯!減重名醫蕭捷健《碳水循環》:你不是意志力不夠,而是選錯了方法
蕭捷健醫師在《碳水循環》中溫柔呼籲:體重焦慮不是你的錯,你只是選錯了方法。本書針對常見減重迷思,提出與身體合作、非極端的科學方法,幫助你改善代謝、找回健康與快樂。無需禁澱粉、不必自我折磨,讓瘦身成為自然且可持續的生活節奏。
智慧是有價的,但企業該如何把這種「無形資產」變成「有形財產」,甚至變成企業競爭的一項利器?
過去,台灣的產業一直保有製造的競爭優勢,背後卻經常遭受世界大廠的威脅,動輒以侵權或傾銷為由提出法律訴訟,要求繳交高額專利權利金,往往創下的營收越高,付出的權利金也越多。例如,台灣是全球CD-R生產大國,供應全球近八成的用量,但國內廠商每年要支付國外的權利金卻高達數億美金。智慧財富的多寡,儼然成為產業競爭的關鍵。
前鴻海法務長、現任政大智慧財產研究所副教授周延鵬,以他在業界二十多年的經驗,提出如何將智慧轉化為企業資本,配合商品化、產業化、授權、行銷、作價投資和侵害訴訟等策略規劃的做法和建議。
本書針對目前兩岸及國際智慧財產相關重要難題,尤其許多企業曾付出高額代價所得到的教訓,根據作者的實戰經驗提出解決方案。對學術界而言,可作為老師的上課用書;對研究機構而言,是將智慧財產商品化的最佳指南;對企業而言,則是進行智慧財產資源規劃時的必備參考手冊;對政府而言,更是擬定國家智慧財產政策的指引依據。本書跳脫智慧財產的法律層次,是一本結合產業實務和個案,從商業和管理角度出發的實用智財管理書。包括企業決策者、研發部門、非營利研發機構、智財、財會及法律從業人員不可錯過。
獻詞 給鴻海董事長郭台銘
推薦序 智財經營決策者的寶典 -李鍾熙
推薦序 智財界引頸期盼的一本書 -劉江彬
自序 走出智慧財產殖民地的枷鎖
前言 「進可攻、退可守」的競爭利器
第1章 智慧財產的文化與品質
第2章 智慧財產的智慧資本化
第3章 從產業結構看智慧財產
第4章 智慧財產的資訊網絡化
第5章 智慧財產的行銷
第6章 智慧財產的商品化及產業化
第7章 智慧財產的作價入股
第8章 智慧財產的授權及管理
第9章 智慧財產的侵害訴訟及管理
第10章 研發機構的智慧財產
第11章 智財專業服務的經營
附錄1 近年重大智財授權、技轉及買賣紀事
附錄2 近年重大智財侵權訴訟紀事
李鍾熙(工研院院長)
二十一世紀是知識經濟的時代,智慧與知識已成為全球經濟發展的關鍵,將知識轉化為高價值的資源與產品,並提升其品質及商品化速度,是現代企業致勝的重要關鍵。
台灣的產業在過去一、二十年來,一直保有高競爭力的製造優勢。然而,台灣廠商及產品卻經常遭世界大廠威脅,以侵權或傾銷為由訴諸公堂,或必須繳交大量權利金。以過去為例,台灣為全球CD-R生產大國,供應全球近八成的用量,但國內廠商每年支付外國之技術權利金卻高達數億美金;而當國人雀躍我國LCD面板的全球市佔超越日本,緊追韓國之際,廠商卻因缺乏重要專利,頻頻遭受龐大權利金之壓力。這些都在在凸顯了創新發明及智慧財產之重要性,而智慧資源的規劃及運用更是產業競爭的重要利器。
工研院一直以加速產業科技發展,創造高附加價值之產業為職志,過去兩年來,除積極推動前瞻創新研發外,也積極將所產出的智慧財產加以整合運用,透過專利加值、組合授權等方式,提升專利價值及應用率。在這期間,我們有幸延聘周延鵬律師擔任本院智權顧問,每週來院指導協助,使本院在智權管理及運用方面多所精進。在他的指導下,本院也展開智慧資源規劃(Intelligence Resources Planning,IRP),從研發構想開始就進行專利規劃及產業鏈佈局;同時也從全球主要產業技術領域裡搜尋、評估、組合,以期創造更高的商業價值,協助國內產業發展,兩年來已獲顯著進展。此外,本院也設計了一套專利品質指標,配合專利獎勵措施,來激勵同仁勇於創新發明,創造更高價值。
周延鵬律師以其在產業20年的智慧財產經營經驗,提出「智慧資源規劃」的新概念。他指出企業的智慧資源,不只應分析技術、專利的佈局,更要將它與價值鏈的上下游關聯性一併思考其價值,包括產品、顧客、市場、通路、製造/營運模式、資本結構、機器設備選用等資訊,進行全面分析。透過縝密的競爭優勢與價值鏈的分析,可以幫助企業找到智慧資源的定位,以更快速有效地發揮其效益。
在《虎與狐的智慧力》一書中,作者將其從事智慧財產工作多年的實際經驗,做了系統化的整理。書中由細訴國內智慧財產所應形塑的方向開始,繼之分析公司應如何將智慧財產資本化,並由作者對產業結構,特別是電子業的瞭解,談到產業發展專利策略,也用實例TFT-LCD加以解說,加深讀者的理解。至於智慧財產的資訊化、行銷及商品事業化也有深入闡述。他詳細舉例說明DVD產業化在專利、聯盟該有的做法;而智慧財產的作價以及投資人的責任等,都以親身經驗在書中描繪。對於公司擁有的智慧財產要怎麼管理,怎麼從法律給予的權利獲取最大收益等,也有詳盡的說明。最後,作者對科研機構該如何從研發活動中佈局專利、經營智慧財產提出建議,並告訴有意從事智慧財產服務業者,經營上該注意那些內涵。
整體而言,這本書是從事技術創新的企業機構運用智慧財產很好的參考書,也是智慧財產經營決策者的一部寶典。期盼本書能使國內企業及科研機構對智慧財產的建立與運用,有更策略性的認知與瞭解,對我國產業國際競爭力之提升將會有顯著的助益。
劉江彬(國立政治大學智慧財產研究所所長)
智慧財產是高度整合性的學門,至少牽涉科技、管理與法律三個重要領域,所涉及的問題極為廣泛與複雜。因此,傳統上認為智慧財產屬於法學院領域的觀念已無法因應上述趨勢。有鑑於此,政大智財所是國內第一所智慧財產研究所,也是目前唯一設於商學院的智財所,為的是培養有效創新整合科技、管理與法律,並具有前瞻性的優秀人才,而這也正是我個人理念的實踐。
2002年周延鵬教授自鴻海集團法務長一職退休時,年僅四十五歲,然而其任職於鴻海的十八年,正是鴻海集團迅速壯大的時期,其中,周法務長可說是居功厥偉。為了藉助周法務長的寶貴經驗,經我極力邀請,延聘前來政大智財所擔任副教授,主要講授「智慧資源規劃」與「跨國企業經營與國際投資法」課程,並於政治大學科技政策與法律研究中心擔任研究員。
在邀聘周法務長的同時,心中不免擔心:周法務長過去是在鴻海集團帶領四百多人的智財和法務團隊,並領取高薪的頭號人物,而在擔任教職及研究員後所能得的微薄薪津,只是過去的零頭,不知周法務長是否願意屈就?然而,出乎意料,周法務長到政大的第一天,即馬上投入授課及研究計畫工作,搖身變成「周老師」。角色轉換間的拿捏得當,令人激賞。再者,周老師不僅全力參與所上舉辦的學術活動,並全程參加2004年及2006年的大陸學術參訪團,在過程中與同學有著良好互動,完全沒有架子。也因此,隨時均可見學生環伺其旁,吸取實務的經驗,周也師也毫無保留,傾囊相授。此外,周老師課餘時間亦對同學的生涯規劃提出中肯建議與指導,並無私地提供人脈讓同學來分享,所指導的研究生也都表現相當出色。
周老師在政大開設的課程,廣受學生歡迎,甚至有校外人士偷偷跑來旁聽,造成上課人數爆滿、原有教室容納不下的盛況。個人以為,國內在智慧財產經營、管理或策略的相關課程,極少人能出其右。其中,「智慧資源規劃」課程,是周老師將其過去在產業二十年經驗、體驗、心得與感想,有系統地傳達出來。這類課程,對國內研究生幫助極大,不僅提供將理論驗證於實務上的真實案例,更符合政大智財所教學上理論與實務並重之理念。不論學生未來是繼續深造或是就業,均助益極大。
於周老師同意任教的第一天,我便建議其將過去經驗寫成書,不要把好的東西藏起來自己用,要拿出來和大家分享。周老師亦不負期待,利用「智慧資源規劃」課程的進行,同時進行本書的撰寫工作,於每一章節完成時,均先將草稿寄給我,讓我得以先睹為快。《虎與狐的智慧力》一書,是針對目前兩岸與國際所有智慧財產的重要難題,包括智慧財產基本觀念、態度、文化、品質、創造、保護、策略、經營、管理、行銷、商品化、產業化、資訊網絡、買賣讓與、技術移轉、作價投資、訴訟攻防、專業服務等等,根據周老師的個人經驗提出解決方案。裡面有著周老師多少的心血,及許多企業集團在解決問題過程中付出高額成本所得到的教訓,著實不容易,是近年來對國內智財界貢獻很大的一本書。
個人認為,台灣在智慧財產領域之教學理論有長足進步,政大、清大、交大、台大在智慧財產、科技法律等學術領域也已漸漸開展;惟於實務方面,企業界對於智慧財產權的掌握程度仍參差不齊。周老師利用本書的出版,將其過去在產業的寶貴經驗,現身說法,極具參考價值。對學術界而言,可作為老師的上課用書;對研究機構而言,是將智慧財產商品化的最佳指南;對企業而言,則是進行智慧財產資源規劃時的必備參考手冊;對政府而言,乃是擬定國家智慧財產政策的指引依據。
《虎與狐的智慧力》一書,在未出版前即引起轟動,產業界、學術界知其寫書,均引頸期盼,現在總算完成。看著這本書的成形,心中很是高興,但仍希望周老師不只是寫一本,而要繼續把經驗寫出來。最後,個人代表政治大學智慧財產研究所的全體師生,感謝周延鵬老師在百忙之中,仍抽空至政大智財所上課,並將其寶貴經驗寫出來與大家分享,謝謝。
(本文作者為國立政治大學智慧財產研究所所長暨國立政治大學科技政策與法律研究中心主任)
智慧財產在台灣的推廣及實踐,已逾二十五年。但是對於台灣企業而言,智慧財產不僅是項重大負擔,而且是經營的壓力,更是致命的突襲;對於非營利研發組織而言,也沒有從中獲得科技地位、聲譽和經濟利益;對於專業服務業而言,智慧財產似乎也只是徒增服務需求者的驚恐和費用,根本幫不上什麼忙。很顯然,在智慧財產領域,無論在理論和實務,抑或在企業、政府和非營利組織,其長期遵行的觀念及方法須予檢視、解構並重新塑造,始足以從「智慧財產殖民地」的枷鎖中掙脫。
我歷經二十年的產業、商業及法律的總合實踐,持續探索和試煉智慧財產的問題及價值,乃提出「智慧資源規劃」(Intelligence Resources Planning,IRP)的觀念及方法論,用以建構及經營有機和有料的智慧財產環境,希望藉此可使有形財產世界獲得如虎添翼的加值。
《虎與狐的智慧力》主要包括了智慧財產的智慧資本化、產業結構化及資訊網絡化三部分,並輔以專業服務業的配套,可提升企業和非營利研發組織科技研發的執行效率、科研成果的經營績效及其商品化及產業化的落實。次者,「智慧資源規劃」也提供智慧財產行銷的觀念和措施,可活絡智慧財產的跨國作價投資、買賣、授權、技術移轉及侵權訴訟等價值交換工具,裨益企業和非營利研發組織在知識經濟時代能更加創造經濟價值和科技地位,並持續提升產業的全球競爭優勢。再其次,本書也論述研發機構智慧財產的經營與管理,期望台灣非營利研發組織在提供產業所需的基礎研究上,能扮演重要角色。最後,也對既有智慧財產諸多觀念、制度、理論、實務、管理及服務提出質疑及評論,是希望協助讀者了解問題所在,採取適切應變,其中並無他意,若有冒犯之處,尚祈見諒!
本書之完成,首先感謝的是鴻海科技集團總裁郭台銘先生給我全球舞台及科技產業的豐富經歷,以及鴻海科技集團中央法務處和事業群所有夥伴的共同協力,才奠定扎實的實踐基礎。其次感謝的是政治大學商學院智慧財產研究所所長劉江彬先生提供我講學的便利及研究的環境,才完整記錄了智慧資源規劃經過及其後續發展,同時也要感謝參與「智慧資源規劃」課程的同學黃怡君、林宜靜、劉怡成、葉舒菁、江雅鈴、張佳瑜、王鳳儀、官欣雨、張淑貞、陳郁婷、謝采薇、謝佩玲、蔡文宜、陳淑君、黃曉薇、高千雯、黃翊珽、武仁、黃燦文、莊弘鈺、林家聖、沈志祥、黃金成、侯慶辰、邱國晉、高逢誠、王篤盛、陳昱奉、楊宏駿、徐弘光、陳思慎、郭家倫、王盛勇、黃士益、胡修辰、張俊才、潘治良、唐偉倫、林宏毅、曾大有、徐紹馨、孫治華、孫治平、周丸生、游步光等小姐先生,對本書的寫作提供了諸多協助,貢獻良多。尤其特別感謝蔡慧菁和黃怡君小姐承擔了本書編輯及整理工作,使本書具體成形,並增加閱讀及操作的便利性。最後要感謝天下遠見出版公司執行長高希均先生、主編鄧嘉玲和林宜諄小姐的支持,本書始得問世。
工研院院長 李鍾熙
這本書是從事技術創新的企業機構運用智慧財產很好的參考書,也是智慧財產經營決策者的一部寶典。期盼本書能使國內企業及科研機構對智慧財產的建立與運用,有更策略性的認知與瞭解,對我國產業國際競爭力之提升將會有顯著的助益。
政大智慧財產權研究所所長 劉江彬
本書針對目前兩岸與國際所有智慧財產的重要難題,尤其許多企業集團在解決問題過程中付出高額成本所得到的教訓,根據周延鵬的個人經驗提出解決方案。對學術界而言,可作為老師的上課用書;對研究機構而言,是將智慧財產商品化的最佳指南;對企業而言,則是進行智慧財產資源規劃時的必備參考手冊;對政府而言,乃是擬定國家智慧財產政策的指引依據。
前鴻海法務長 周延鵬
台灣企業經營者想到「智慧財產」,會聯想到什麼?一項企業競爭的有力工具?一個看不見投資效益的無底深淵?還是被告侵權或被追索權利金的惡夢?
智慧財產若是經營得法,本可以為企業創造可觀的收益,不管是透過新產品的產銷,或是將智財授權他人實施而收取權利金,或做為交互授權工具減免權利金支出,或可以提出侵權訴訟要求賠償,甚至以智財作價投資獲取他公司股票。台灣產業界盛傳一句話:「專利積極可授權,消極可防禦」,也就是說,公司的專利就算不能授權出去,至少還可以防止別人來告我侵權。但是,大部分的台灣公司不僅沒有辦法拿專利去賺權利金,或是去作價投資轉成股票,甚至還是會被告,可見這句話並不能成立,只是一個遙不可及的理想而已。
讓我們思考以下的問題:
.為什麼台灣企業在美國的專利數量排名第四,但在經濟、產業的影響力卻仍然很低?
.為什麼許多台灣企業號稱投下巨額研發經費,卻還是無法技術自主,還需要向國外取得授權、引進技術,年年付出大筆權利金?
根據個人的觀察,台灣企業擁有的眾多專利中,大概只有2%有價值。專利品質的低落是我們必須正視的問題,而不能只看專利數量多,就沾沾自喜。
智慧財產因為無形,所以難以管理,也難以檢驗其品質良窳。有些企業主甚至認為只要不被人告侵權,智慧財產人員就算善盡職守。企業應該將智慧財產看待為智慧資本,是一種生財工具,企業內部的管理制度(包括會計制度)也必須隨之全盤大翻轉(參見第一、二章),而資訊網絡的重建即是其中很重要的一環(參見第四章)。
企業若要提升智慧財產品質,從研發的開始就要考慮產業結構,和業界的技術結構,如此才能找到最具威力的產品或技術,將有限的研發資源集中,創造最高效益。同時智慧財產的型態不是只有專利一種,過度專利化的結果可能暴露寶貴的技術,教他人平白得利,因此是否將一項技術專利化,必須經過妥善規劃(參見第三章)。
要將無形的智慧財產轉化為實質的獲利,就必須靠「行銷」。本書將利用近一半的篇幅詳談如何行銷智慧財產。台灣高科技製造產業正走入微利時代,若是能有效地行銷智慧財產,或許可跳脫薄利多銷的宿命,走出一條新的路。
在討論智慧財產的行銷時,首先必須注意,智慧財產不同於一般有形產品,它的價值是經由商品化、產業化、作價投資、授權、技術移轉、買賣讓與及侵權訴訟等方式而實踐。
智慧財產的商品化,必須把管理能力擺中間;而經營者的眼光、管理方法、承擔風險的意願,是一項技術商品化是否成功的關鍵。找出客戶的需要、創造新的營運模式,乃至以「養、套、殺」的策略壯大市場、克制競爭對手,都是國外成功案例所提供的心得(參見第六章)。
以智慧財產入股投資,能體現有錢出錢、有力出力的涵義,也能激勵知識工作者不斷發明創新。但在接受合作夥伴以智慧財產作價入股時,則要注意驗證此智慧財產是否真有對方所宣稱的價值,同時雙方必須約明各種附帶條件,例如當這項智慧財產無法產生預期的營收,交換的股份可被撤銷等等(參見第七章)。
智慧財產的授權涉及許多專業的協商和談判,但是台灣企業做有形產品的生意很靈活,在無形資產的交易上卻顯得技窮,無法主導智財的交易、也無法開出有利自己的條件,往往只能任美歐日企業宰割。買技術要不花冤枉錢、授權技術時要極大化收益,則必須謹慎規劃合約內容,同時周延考慮研發、生產製造、產品行銷、財會租稅等等層面(參見第八章)。
在侵害訴訟方面,國外大公司已將專利訴訟視為一種生意,甚至訂出每年要告多少家公司、追討多少賠償金額的目標。告人或被告如何攻防,如何避免錯誤、步步為營,將在本書第九章討論。台灣企業應該在專利訴訟中操練,逐漸累積寶貴的經驗。尤其因為台灣企業所面臨的智財權壓力主要來自美國,同時在美國打官司雖然費用昂貴,但勝訴的回饋也非常可觀,所以美國的專利訴訟已被視為顯學,台灣企業必須更加認真熟練其操作精義。
台灣的非營利研發機構每年用到的政府預算高達四百多億元,占全台灣GDP的2.3%,但是利用智慧財產所產生的收入,卻遠低於投入,究竟原因何在?台灣智財專業服務組織(如專利事務所、技術服務業)應該如何革新,才能提供企業更優質的服務?這些議題也將在本書的最後兩章探討。
福建金門人,輔仁大學法律學系法學組畢。目前任職國立政治大學商學院智慧財產研究所兼任副教授、政治大學科技政策與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員,並擔任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顧問及司法院智慧財產法院諮詢委員。曾擔任鴻海科技集團法務長。 創立、經營鴻海科技集團中央法務處,主要負責集團全球商業法律、智慧財產權、產業分析、投資併購及上市法律事務,並管理部份創業投資業務。 在台灣、美國、大陸、日本及歐洲智慧財產權調查、分析、申請、佈署、維持、授權、轉讓、評價、資料庫、智財行銷、作價投資、技術移轉、無效分析、迴避設計、行政爭訟、民刑事訴訟等業務上,具相當豐富實戰經驗。
2006/03/16
BCB331
天下文化
平裝
25K
黑白
9789864176519
423
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