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勞倫茲
我想寫這本書已經好些年了──事實上,始於我的黃金歲月。然而,如此漫長的籌備並未導致任何「決定性的研究成果」。這種情形在科學研究領域中經常發生,我們往往很幸運的剛解決了一個問題,但在同時,卻又衍生出另一個新的問題。雖然我敢大言不慚的說,本書是截至目前為止,將某種高等動物──在我們的情況下,是雁鵝(greylag goose)──的行為及社會結構,呈現得最完整的一部著作,但這並不表示我們的研究工作業已完成,恰好相反,我們目前的成果,只能視為開啟未來深入研究的一項工具而已。
通常,針對某種動物行為的研究,重點多半擺在動物個體,以及個別動物的表型(phenotype)身上。然而,確實了解雁鵝每件可能的行為,只不過能幫你走到一個新的起點,從這兒,你才有希望深究在整個大社群裏,雁鵝個體間的互動行為。但是,在什麼樣的狀況下,我們能將一群動物稱為一個社會體系?在低於什麼條件下,一群鵝已經不再是「一群」,而只能算是「一大堆鵝」?
基於此觀點,便產生了有關「動物個別行為體系的生存價值」的疑問。我們動物行為學家經常被批評──尤其是被社會生物學家批評為「把動物的所有行為模式,都假定為具有明確功能(例如,嫉妒是為了爭取更高社會地位等),並在族群生存上扮演重要角色。」像這樣的批評,只能算是對了一半。早在達爾文時代,動物行為學家即已了解到︰某些有利於個體繁衍的結構及行為模式,對整個族群而言,卻反而不利。例如,種內競爭對「增進整個族群的適應力」並沒有什麼貢獻。海恩洛斯(Oskar Heinroth,見圖三)曾以一付蘇格拉底的調調說道︰「就天擇所產生的無用副產品來論,文明社會的工作習慣排名僅次於東印度雉雞身上的次級羽毛而已。」
的確,強大種內競爭所產生的有害效應,正威脅著全人類,其嚴重程度遠超過任何其他的群居動物。因此在這種情況下,研究另一種與人類近似的種內競爭,絕對不是白費時間的。在長期觀察研究雁鵝行為的過程中,我們觀察到許多同樣出現在人類身上的問題。
在此,我要特別謝謝兩位古諾(Grunau)地區的研究同仁許萊格(Angelika Tipler-Schlager)以及馬蒂斯(Michael Martys),因為他們貢獻出寶貴的專業知識,以解決前述那許多特殊問題為終身職志。
感謝
我深深感謝馬克斯‧蒲朗克協會,因為他們也認為針對雁鵝社群生活的長期研究,惟有在歷經相當歲月之後,才可能開花結果。也正因為上述信念,我在一九七三年從「馬克斯‧蒲朗克行為生理研究所所長」一職退休以後,他們仍持續多年贊助此一計畫。我也同樣感謝奧地利科學研究部,以及奧地利科學學會的經費支援。此外,坎伯倫公爵以及由林業部長胡斯梅爾所領導的坎伯倫基金會,也曾經大力協助我們。在此謹向所有協助者致上最深謝忱。
本書大部分內容都是眾人合作的努力成果。書中許多基本材料,都是諸多研究同仁自多年前就開始協助我收集而成的,至於奠立基石的功勞,則應歸功於我童年時的保姆傅玲格(Resi Fuhringer),多虧她早在我入學之前,就教導我如何養育家鴨以及其他的鳥類。從她那兒,我學到非常非常多有關鴨及雁鵝的知識。
我的許多助理都曾經扮演過年輕雁鵝的父母──我大力鼓吹每一位研究動物行為的學生嘗試這項工作。其中許多位當年的「雁鵝保姆」,如今都已憑藉己力,成為獨立的動物行為學家,有的還進入大學任教。從他們每一位的身上,我都曾獲益良多,雖然限於篇幅,我無法在此一一列舉他們的名字。還有那些曾發表相關論文而被我引用的學者,在本書收集研究數據的過程中,他們也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
費雪(Helga Mamblona-Fischer)是最早從事鵝類行為研究的學者之一。她以動機為基礎,對勝利儀式的精闢分析,至今無人能駁。薛佛(Sybille Kalas-Schafer)則發現家族內所存在的位階關係,關於這一點,海恩洛斯在和我討論時曾否認它的存在。另外,我還從柯許梅爾(Brigitte Dittami-Kirchmayer)那兒得知,在由人類暫代母職撫育小雁鵝時,如何避免造成小雁鵝的緊張情緒,是多麼重要的一件事。她設計的是一個乍看完全無害的實驗︰只不過拒絕對某隻小雁鵝表達歡迎之意而已。然而,充滿戲劇變化的殘酷實驗結果,卻深深的震撼了我們,使研究小組的所有成員都不願重蹈該實驗的覆轍。
最後,我還要謝謝所有曾經替我們紀錄整理鵝群資料的技術人員,尤其是布洛(Heidi Buhrow)以及布瑞赫特(Gudrun Lamprecht-Brach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