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重焦慮不是你的錯!減重名醫蕭捷健《碳水循環》:你不是意志力不夠,而是選錯了方法
蕭捷健醫師在《碳水循環》中溫柔呼籲:體重焦慮不是你的錯,你只是選錯了方法。本書針對常見減重迷思,提出與身體合作、非極端的科學方法,幫助你改善代謝、找回健康與快樂。無需禁澱粉、不必自我折磨,讓瘦身成為自然且可持續的生活節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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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意與信任》揭示了網路時代中人際關係的變化,探討在市場思維與社群媒體滲透下,傳統的「共享關係」如何被「交換關係」取代,導致信任感下降與人際疏離。從心理學觀點出發,作者指出數位量化與社會比較讓我們愈來愈難真誠互動,也讓自我價值感受到衝擊...
華特.艾薩克森在書《賈伯斯傳》中提到,賈伯斯除了是兼具創新與細節的大師,更重要的是,他的主要動機是「產品」,而非「獲利」,這也是為什麼蘋果的地位迄今仍屹立不搖。
圖片來源:Flickr by Joi Ito
有些企業領導人高瞻遠矚,因而能推動創新;有些則是掌控細節的大師。賈伯斯兩者皆是,他對創新和細節永不放鬆。這就是為什麼他得以在30多年的時間內,推出一系列改造產業的產品:
他聰明嗎?他的聰明不只是異於常人,其實,他是個天才。他跳躍式的想像力是本能的、無可預期的,有時甚至是神奇的。他就像數學家卡茨(Mark Kac)所說的魔術師天才。他的洞見會突然出現。他喜歡依靠直覺,而非大腦的推理能力。他就像個找路人,能夠吸收訊息,從風中嗅出端倪,知道眼前有什麼。
未來的100年,世人必然還會記得賈伯斯這個企業領導人。歷史將讓他進入萬神殿,與發明家愛迪生和汽車大王福特並列。在他的時代,沒有人能夠像他製造出如此創新的產品,使詩歌與處理器的力量相結合。他的兇蠻雖然讓共事的人緊張不安,卻也成為刺激他們的動力,他也因此建立了一家全世界最有創造力的公司。他把設計的感性、完美主義和想像力,都注入這家公司的基因,所以在數十年後,這家公司很有可能繼續在人文與科技的交會口發展、茁壯,成為最成功的一家公司。
雖然為人立傳者擁有最後發言權,但這是賈伯斯的傳記。即使這次出版傳記,他不像過去一樣亟欲掌控所有的細節,反而完全放手;但我擔心沒能把他真正的感受傳達出來,或是照他的方式聲明,也沒讓他多說幾句話,就把他推到歷史的舞台上。
在我們進行訪談的時候,他曾多次提到他希望留下什麼。下面就是他自己的話:
我對建立一家屹立不搖的公司有著不滅的熱情。我希望激發公司裡的人做出偉大的產品,其他都是其次的。能獲利當然很好,因為這樣你才有更多的本錢去做很棒的產品。然而,最重要的動機還是產品,而不是獲利。史考利就是把優先順序搞錯了,把賺錢當成首要目標。雖然製造產品和追求獲利只有些微的不同,但這目標的確關係到一切,包括你要雇用什麼樣的人,晉升哪些人,在開會的時候要討論什麼。
有些人會說:「給消費者想要的東西。」但這不是我的做法。我們必須在消費者知道自己想要什麼東西之前,就幫他們想好了。記得福特曾說:「如果我問顧客他們要什麼,他們必然會回答我:跑得更快的馬!」除非你拿出東西給顧客看,不然他們不知道自己要什麼。這就是為什麼我從不仰賴市場調查。我們的任務是預知,就像看一本書,儘管書頁上還是一片空白,我們已可讀出上面寫的東西。
寶麗來的蘭德曾提到人文與科學的交會。我喜歡這樣的交會,這就是最神奇的地方。目前創新的人很多,我的職涯最突出的並非創新。蘋果能打動很多人的心,是因為我們的創新還有很深的人文淵源。我認為,偉大的工程師和偉大的藝術家很類似。他們都有表達自己的深切欲望。其實,為第一代麥金塔打拚的精英當中,有些也會寫詩或作曲。在1970年代,人們用電腦表達他們的創造力。像達文西和米開朗基羅這樣偉大的藝術家,本身也是科學家。米開朗基羅不只是會雕刻,也知道如何開採石材。
蘋果能做的,就是幫消費者整合。因為一般人都很忙,一星期七天,一天二十四小時,完全抽不出時間想這些。如果你對製造偉大的產品充滿熱情,你就會想整合,把你的硬體、軟體和內容變成一個整體。如果你想開闢新的疆土,你得自己來。如果你要使你的產品開放,和其他軟、硬體相容,就不得不放棄你的一些遠見或夢想。
過去的矽谷,在不同的時間點都曾出現過獨領風騷的大公司。最早是惠普,他們曾稱霸一段很長的時間,接著進入半導體時代,快捷和英特爾是其中的佼佼者。之後蘋果也曾光芒耀眼,然後又黯淡下來。到了今天,我想最強的就是蘋果,而Google緊跟在後。我認為蘋果禁得起時間考驗。蘋果這幾年的表現非常亮眼,日後仍會是電腦科技的先鋒。
向微軟丟石頭很簡單。微軟顯然不再像過去那樣意氣風發,不再舉足輕重,但我還是認為他們過去的成就很了不起,那真是不容易。他們是經營獲利的高手,對產品發展則沒那麼有野心。蓋茲自認為是產品的推手,懂產品的人。其實,他不是,他是個生意人。對他而言,獲利比製造偉大的產品來得重要。他也達成了這個目標,成了全世界最有錢的人。但賺錢向來不是我的第一目標。我佩服他創辦出微軟這樣的公司,也喜歡跟他合作。他很聰明,而且很有幽默感,但微軟的DNA就是少了人文和藝術。即使麥金塔就擺在他們眼前,他們也完全學不來。他們就是無法掌握精髓。
像IBM或微軟這樣的大公司為什麼會衰退?我有我自己的理論。他們本來表現得很不錯,能夠不斷創新,最後稱霸一方,但之後就不再那麼重視產品品質。他們漸漸認為,公司最重要的人才是銷售人員,而非產品工程師和設計師,因為只有銷售人員才能使公司的營收數字攀升,最後公司的掌門人就是做銷售的。IBM的艾克斯是個聰明絕頂、能言善道的銷售天才,但他對產品一無所知。全錄也是一樣,由銷售人員當家,開發產品的人受到冷落,於是紛紛跳槽。史考利進入蘋果也是。他是我帶進來的,無可諱言,這是我的錯。鮑默接掌微軟,他一樣只懂銷售,對產品一竅不通。蘋果很幸運,得以在多年前東山再起。至於微軟,只要鮑默掌權一天,微軟就不可能改變。
我討厭有人自稱是「創業家」。這些人在創業之後,就把公司賣掉或上市,大賺一票。他們真正的目標就是暴富,不願花心血去建立一家真正的公司—對企業經營而言,這點才是最難的。你要真的有所貢獻,像前人一樣發揮影響力,就應建立一家至少能撐30年或60年的公司。華特.迪士尼是典範,惠立和普克也做到了,英特爾的創辦人也是。他們創造了長青企業,而不是只為了賺錢。我希望蘋果這家公司也能成為一棵長青樹。
我不是殘酷無情的暴君,我只是說實話。如果有人搞砸了,我會當著那個人的面說出來。我知道我在說什麼,而我說的通常沒錯。我希望的企業文化就是這樣:對彼此完全坦白,任何人都可以告訴我,說我在鬼扯,我也會罵他們白爛。我們經常吵得臉紅脖子粗,互相叫罵—其實,蘋果讓我最難忘的,就是這樣的火爆時刻。我可以當著其他人面前,直率告訴主事者:「老兄,這家店簡直讓人看不下去。」或是說:「天啊,我們真的把這東西搞砸了。」你要跟我一起工作,就得絕對誠實。也許待人處事有更好的方式,就像打領結、西裝筆挺的在紳士俱樂部,用文雅的語言交談,每一句話都委婉、客氣。可我就是不會這一套,我只是出身加州的中產階級。
我有時對人非常嚴厲,或許我不必要這麼苛刻。我記得,我兒子里德六歲那年,有一天他從外面回來。那天,我剛好開除了一個人。我想像那個人回家告訴他太太和年幼的孩子,說他失業了。我想,這家人一定非常難過。這真的很難,然而還是要有人做。我不得不做,因為我的任務就是建立一支素質優良的團隊。如果我不做,就沒有人會做。
你必須不斷創新。巴布狄倫或許可以唱一輩子的抗議歌曲,這樣或許能賺更多的錢,但他從來不在原地踏步。1965年,他改走電子樂風,喜歡民謠的死忠派紛紛離他而去。但他1966年在歐洲的巡迴演唱,就是他登峰造極的時刻。他可以繼續用民謠吉他演出,聽眾也會喜愛,但他帶著樂隊樂團(The Band)上場,用力刷著電吉他。觀眾席上傳來噓聲和喝倒采的聲音,就在他要唱〈Like a Rolling Stone〉之前,有人甚至從觀眾席大罵:「猶大!叛徒!」接著,巴布狄倫告訴樂隊的夥伴:「給我他媽的大聲彈!」夥伴們都照做了。披頭四樂團也是,他們不斷演化、前進,精益求精。這也就是我一直想做的:繼續前進。不然,就像巴布狄倫說的,你要不是忙著生存,就是在為死亡瞎忙。
我的動力是什麼?我想,大多數有創造力的人都不忘感謝前人的努力。我使用的語言或數學都不是我發明的,我的食物很少是我自己準備的,我的衣服也是別人做好的。我做的一切仰賴其他人,可以說,我們是站在別人的肩膀上。很多人也希望能為全人類貢獻一己之力,讓人類社會變得更好。我們無法像巴布狄倫那樣寫歌,也不能像史塔博(Tom Stoppard)那樣會寫劇本,我們只能就自己僅有的才能去發揮,去表達我們深刻的感覺,貢獻一點東西出來,以感謝前人的付出。這就是我的動力。
➢【書籍資訊】《賈伯斯傳(紀念增訂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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