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遇到無理取鬧的同事,非得硬拚到底?退讓不是輸而是贏了「大局」
職場與生活中,我們常為了「爭個對錯」或「討一口氣」而與他人死磕到底,就像獨木橋上寸步不讓的兩隻山羊,最終落得兩敗俱傷。科技公司高管因長期衝突積怨而釀成的喋血悲劇更警示我們:當內心的憤怒與委屈沒有被看見,人極易在失控的情緒中葬送一切。
職場與生活中,我們常為了「爭個對錯」或「討一口氣」而與他人死磕到底,就像獨木橋上寸步不讓的兩隻山羊,最終落得兩敗俱傷。科技公司高管因長期衝突積怨而釀成的喋血悲劇更警示我們:當內心的憤怒與委屈沒有被看見,人極易在失控的情緒中葬送一切。
許多非理工背景的文組生看見科技業分紅榮景時,常自嘲與高薪絕緣,但這其實是資訊落差造成的「認知世襲」。事實上,根據 Glassdoor 等最新數據顯示,科技巨頭有高達 43% 的職缺屬於「非技術職」,從專案管理、供應鏈、數據分析到跨國人才培訓,都需要大量的非理工人才。
魅力並非與生俱來,迷倒眾生的大明星,也可能前一秒全身充滿魅力,下一秒魅力盡失。

魅力並非魔術,而是一種學習得來的行為
多數人都以為,魅力是天生的、是與生俱來的,其實不然。假如魅力是天生的,那麼魅力人士應該隨時隨地都是萬人迷,但事實並非如此。就連迷倒眾生的大明星,也可能前一秒全身充滿魅力,下一秒魅力盡失。
近年來有大量研究指出,魅力是某種特定非語言行為的產物,並非天生或神奇的個人特質。這也部分說明了為什麼魅力強度會時大時小,因為唯有人們在做這些特定行為時,魅力才會顯現。
你是否有過掌控全局、信心十足的經驗?在那個當下──就算只有一剎那,大家彷彿都為你所震懾,你周遭的人群無不發出「哇!」的讚嘆聲。我們通常不會把它當成是種魅力的經驗,也不會因此認為自己具有魅力,因為我們以為魅力人士每一分每一秒都是有魅力的。但他們並不是這樣的!
人們之所以會誤認為魅力與生俱來,其中一項原因是因為魅力的行為就跟其他許多社會技巧一樣,大多在幼年就習得而來的。事實上,人們多半沒意識到自己正在學習這些技巧。他們只不過是嘗試新的行為,看有什麼結果,並不斷修正行為。久而久之,這些行為就成了一種本能。
無數知名的魅力人士靠著努力才獲得魅力,並按部就班逐漸增加。但由於我們認識他們時,正值他們魅力的顛峰,於是我們很難相信,這些超級巨星並非一直以來都是如此魅力四射。
前蘋果電腦執行長賈伯斯被喻為近十年來最具領袖氣質的CEO之一,他也不是一開始就如此深具魅力。事實上,若你觀看他最早期的演說,你會看到他一付羞澀笨拙的模樣,形象整個大逆轉──從萬人迷變成不折不扣的書呆子。這些年來,賈伯斯一點一滴在提升他的魅力指數,你可以從他逐年的公開演說看出他不斷在進步。
舉凡社會學、心理學、或是認知與行為科學領域,魅力都是關注焦點之一。與魅力相關的研究形形色色,從臨床實驗、橫向與縱向調查研究,到質性分析都有。研究的對象包括總統、軍事統領、各年齡層的學生、以及企業主管──從最基層的主任到最高執行長都囊括在內。拜這些研究所賜,如今我們知道魅力不過是一連串的行為而已。
初次跟別人見面時,我們會憑直覺研判這個人是敵還是友,同時評估這人是否有能耐將此意圖成真,成為我們真正的敵人或朋友。換言之,能力與意圖是我們評估的二項標準。「你有本事移山嗎?你願不願意為我而做呢?」從第一個問題裡,我們想要秤出對方有多少本領。至於第二個問題,我們則想測出對方喜歡我們的程度有多大。與魅力人士見面時,他們總是讓我們覺得他們很有本事,而且非常喜歡我們。
產生魅力的公式其實很簡單,你只需讓別人認為你擁有很大本領以及十足的親切感,因為它們是魅力行為的二大特質。「打還是逃(Fight or Flight)?」是「影響力(power)」的問題;而「敵還是友(Friend or foe)?」則是「親和力(warmth)」的問題。
魅力行為的最後一項特質是「臨在感(presence)」,也是以上二項特質的基礎。每當人們描述見識到魅力展現時──像是見到科林.鮑威爾(Colin Powell)、康朵麗莎.萊絲(Condoleezza Rice)、或達賴喇嘛等魅力人士,他們往往表示這些人具有超乎常人的臨在感。
臨在感是主管們最渴望擁有的一項魅力元素。當你和魅力大師在一起──假設是柯林頓好了,你不但能感受到他的影響力以及某種親和力,你同時也會感受此時此刻他全心全意都跟你在一塊,這就是專注當下的臨在!
摘自《魅力學》
數位編輯整理:張奕芬,邱千瑜
Photo:nosha, CC Licensed.